明令禁止自愿捐資助學與升學掛鉤,但各種名目的借讀費、贊助費依然風行;明令禁止給中小學生以分數排名次,但分數排行榜年年有、月月有;明令禁止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卻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變相培訓班愈演愈烈……
在全國掀起軒然大波的成都市素質教育新規,也成了杭州人熱議的焦點。其實,國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廳等明令禁止的條文,在現實中卻大都演變成了教育市場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10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出臺相關規定,涉及封殺奧數、清理中考加分、嚴禁違規補課、規范招生行為等一系列內容。誰知新規出臺首日,來自各界的反對意見居然達2700條之多。為什么一場推進素質教育的變革卻招致如此非議,甚至有人公然斷言“不可行!”
記者由此查閱了國家教育部近30年的相關文件以及浙江省近10年的教育規定后發現,成都“新規”并不新,光教育部出臺的“減負令”就達49道之多,浙江省教育廳在2005年、2007年就相繼出臺了兩次關于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的新規,里面都明文提到嚴禁違規補課、規范招生行為等字眼。
然而,教育部門屢發新規,教育頑疾卻毫無起色。相反,針對新規舊律,當前中小學教育還形成了多項潛規則。除本文開頭提到的以外,還有如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不得選拔性考試卻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實驗班,就變相成創新班…… 起碼可數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潛規則,其積弊之深令人震驚,發人深省。
陽奉陰違的“減負令”
潛規則一:免試就近入學——卻爭相擇校
國家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出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要堅持讓學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禁止招收跨區擇校生。但時至今日,擇校現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很多家長為了能讓孩子入讀心目中的名校,有的提早一年就開始活動,有的變相買學區房、外掛戶口等,連帶影響房地產市場。有些二手房雖然和同類小區只相隔一條馬路,但因為圈進某些名校學區范圍,往往身價倍增,每平方米能相差2000多元。
近年,擇校風有愈演愈烈之勢。
潛規則二:擇校費名亡實存——且都是“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發《關于堅決制止中小學亂收費的規定》,明確“學校不得因學生家長繳不合理的費用而拒絕學生入學”,2006年浙江省教育廳出臺的《關于教育亂收費責任追究辦法》也特別提到,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費”、“贊助費”的將被追究責任。然而,每每開學之時,這種名義上已經消亡的擇校費現象往往“死灰復燃”。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還在于“被自愿”,為了讓孩子上個好學校,家長們除了花精力托關系,還要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學校收了你的錢,你還得感恩戴德,承認是“自愿”捐助的。
潛規則三:叫停奧數——又現希望杯
浙江省教育廳2005年就出臺規定,明確規定停止小學數學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然而,記者發現,杭州等地市場上,針對中小學生的奧數培訓并沒有停止,依然存在。瘋狂奧數,停了華杯賽,又出現希望杯。題型類似,老師老面孔,讓人產生換湯不換藥的感覺。
潛規則四:禁止以升學率排名——各校卻以此爭第一
教育部1983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提高普通中學教育質量的幾點意見》就提到, “只抓考分,只抓少數尖子、忽視大多數等片面追求升學率的錯誤做法,必須堅決糾正”。浙江省教育廳2007年的相關文件明文規定,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學生、學校的名次,絕不允許出現學校按學生考試成績與學生座位、學號掛鉤的現象。但事實上,最近幾年中高考結束,各中學網站上比拼的都是“誰升學率第一”、“誰育出了考試狀元”。
潛規則五:不得分重點班——就建創新班
2007年省教育廳的素質教育新規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但事實上,各學校分快慢班現象依然存在,無非名目上隱晦多了。
潛規則六:節假日不得違規補課——換個地方繼續補
嚴禁節假日集中補課,這一條也明確寫在2007年省教育廳的文件里。然而,放眼今年暑假,許多中學都開辦了初三和高三補習班。學校開辦補習班,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有的讓學生寫保證書。
潛規則七:禁止有償家教——你的學生我來教
最近浙江省政府剛剛向人大提交了一份義務教育條例的草案,里面就提到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在節假日期間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但很多學校老師認為,這事并不可行,有時老師自己也不想補課,可家長想方設法把孩子送到他家,實在是盛情難卻。
另外,為市場需求和掩人耳目,你的學生我來教,我的學生你來教。
潛規則八:不得辦全日制培訓班——集體易地補課
教育部1988年出臺的規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舉辦全日制升學復習班”,但學生易地集體上培訓班的事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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