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日前出臺了關于貫徹《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辦學行為 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對教材使用和教師行為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嚴禁教師補課及推薦使用教輔資料等。
這一意見規定,學校不得違規征訂和使用教輔資料,不得允許其他部門、團體和個人在校內組織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教師不得推薦或變相推薦和使用教輔資料,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不得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但提倡利用課外時間免費為學生補缺補差。
在規范使用印制作業方面,這一意見指出,為方便學生作業,本著公開公正原則,由四川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確定與教材配套的印制作業。印制作業由學生自愿購買,學校不得強行組織學生集體征訂。對貧困家庭學生,學校應提供免費印制作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提供印制作業。印制作業小學僅限于3年級至6年級的語文、數學、外語3科;初中限于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5科;高中限于文化課科目。每生每期每科不超過1套。
在教學用書選用方面,這一意見要求四川省各地須在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教學用書,教材版本調整須報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核準,并積極實行農村義務教育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
另外,為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此意見還要求中小學教師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做到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關心幫助學習困難的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和體罰學生。(記者葉建平、吳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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