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為只是超越了道德底線,不是犯罪,影視圈本來就有潛規則,想成名就要走這條路。”北京源源影視工作室負責人胡衛東如此界定自己誘使90后“賤女孩”賣淫的行為。但是,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胡衛東犯組織賣淫罪和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并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庭后,記者采訪了胡衛東,他仍輕描淡寫地將他在此案中的過錯歸結為“生活不檢點”,并且聲稱入獄后要寫一本書,書名就叫《中國的潛規則》,他還希望通過媒體的報道,讓能把此書發行到30萬冊的出版社與他聯系。
源源影視工作室成立于2006年,胡衛東負責經營。2007年9月以來,胡衛東伙同他人招募數名女孩,并向應聘女孩灌輸進入影視圈發展就要遵循“潛規則”,即要以與投資人發生性關系為代價來獲得發展經費的觀念。一旦應聘女孩同意接受“潛規則”,胡衛東即要求女孩與其發生性關系,并由他人負責錄像。后胡衛東組織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資”為名,對外進行賣淫活動,工作室與賣淫者本人對賣淫所得五五分成,由胡衛東代表工作室抽取提成。
2007年10月間,胡衛東、孟慶波以幫助投身演藝界為由,引誘一對年僅17歲的雙胞胎女孩,在賓館內一同發生性關系。據悉,胡衛東等人除介紹雙胞胎姐妹對外賣淫外,還以“拉投資”為名,介紹數名女孩賣淫。
一中院終審認為,胡衛東以招募、引誘等手段,以拉投資為名,組織多人從事以金錢為媒介的性交易,并從中獲利。其表現方式雖不同于傳統的組織賣淫行為,但以發生性關系為代價來獲得金錢的實質并未改變,仍屬組織賣淫行為;胡衛東、孟慶波利用未成年雙胞胎姐妹急于在演藝圈發展的心理,以幫助二人在演藝圈發展為名,通過宣揚所謂“潛規則”之類錯誤而扭曲的性道德觀,來摧毀二人的思想防線,從而誘使她們自愿加入淫亂活動。因此,胡衛東犯組織賣淫罪、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孟慶波則因還犯有故意傷害罪,一中院決定對其合并執行有期徒刑7年6個月。 (記者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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