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2日電 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11日發布《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關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的決定》。決定稱,經查,中國吉林省攝影家桑玉柱在申報參評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時,提交的參評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報規則。
在組委會組織的調查中,桑玉柱書面陳述此四幅作品系分別與本省攝影家孟鐵、溫波共同創作。孟鐵和溫波二人均以書面陳述方式聲明上述作品為共同創作,否認桑玉柱使用上述作品為“盜用”或“剽竊”。
組委會認為,任何所謂“共同創作”的攝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攝影家的集體貢獻所構成,但此類作品無法真實地體現攝影家個體的創作水平及風格,不符合《中國攝影金像獎章程》總則中關于金像獎是中國攝影界“最高個人成就獎”的規定,也不符合《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申報啟事》第二條第1款中關于參評作品須是“體現本人創作水平與風格的作品”的明確要求,因而不能用為中國攝影金像獎參評作品。桑玉柱在申報時未對此情況加以說明,使該組作品得以進入評選,這種做法是極為錯誤的。
經組委會慎重研究,決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獲獎資格,收回獲獎證書和獎杯并通報其工作單位。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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