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地鐵站里,可能再也買不到報紙看了。不是沒人賣,而是不允許賣,因為北京市有關部門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停止一切在軌道交通站內的銷售行為,理由是賣報紙影響安全。但是,《北京娛樂信報》除外。
這算得上一大奇聞,在給乘客出行的精神文化生活帶來不方便的同時,幾乎也讓每一個乘客的內心都打滿了一連串問號。
在地鐵站里設報攤賣報紙是否影響安全?誰有權剝奪公眾方便獲取信息的權利?有關部門是否有權力禁止在地鐵這樣的公共場所賣報紙?這些都值得專門辨析,這里暫且不論。眼下,只想談談明眼人一看便知的關鍵性問題,這就是有關部門為何對所有報刊關上大門,卻獨獨給《北京娛樂信報》開了一扇窗。
有關部門形成的《軌道交通站內報刊發售問題會商會會議紀要》的說法是:“《北京娛樂信報》作為北京市批準的北京唯一的地鐵報是服務宣傳的重要陣地,可以在保證不影響地鐵安全秩序的情況下免費發放,但信報的發放地點及位置需選在空間大、便于客流疏散的地鐵站指定位置,不得進入站臺。”
從這段文件語句的實錄中,明白人大多看出端倪。盡管堆陳了諸多有關安全方面的考量與措詞,但核心詞匯“地鐵報”躍然其中,這份報紙作為“服務宣傳的重要陣地”對于有關部門的利益實現關系重大。因而,姑且不去細究這份報紙與有關部門存在什么具體的實質性的關系,僅從這份特殊的關照即可看出,它們之間的關系非同一般,以致到了權力可以公然對這份報紙進行翼護的地步。
正所謂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盡管信報是“免費發放”,但其背后的經濟活動一點也不會免費。從本質上來說,免費只不過是報紙的一種營銷策略和手段罷了。通過免費發放,打造讀者很有規模的現象,吸引各類廣告,以期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不知北京有關部門怎么向公眾解釋,獨獨允許這份報紙發放?會不會從中獲取一些經濟收益?
要么全部禁止,要么全部放開,獨沒有只允許一份報紙通行地鐵的理由。這是顯而易見的公平,也是公眾看得到、認同的公平。因而,除非北京地鐵方面有超越凡人的智慧,否則公眾是不會相信二者無任何經濟利益往來。那么,有關部門的地鐵禁報指令,其實質就是涉嫌壟斷:在報業競爭日趨激烈的情勢下,不惜動用有關權力,以及自己管轄范圍內的便利,讓其他所有報刊全部出局,讓信報一統地鐵站內天下。這顯然是權力在公共領域里行使壟斷,為一些經營實體提供方便、創造效益。
可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當代中國,在被稱為首善之區的首都,竟然有如此“局部赤裸的壟斷”——無論打著什么旗號搞的壟斷?還能允許如此逾越常理、不方便公眾的政策謀劃?
特約評論員 陳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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