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攝影學會學術部副主任許林在博客上再一次重磅打假。他提到有人向他舉報,第八屆金像獎獲得者桑玉柱的10幅獲獎作品中,有4幅涉嫌拿別人的照片冒名頂替。根據肉眼比對,被質疑的照片除色調和大小不同等細微差別之外,照片的構圖乃至細節確實與已經發表的照片高度相似。許林博客一出,許多攝影界人士紛紛留言,要求調查打假。
這難道又是一起造假門?但吊詭的是,與以往眾多造假事件披露后,被疑作品遭盜用的當事人義憤填膺的表現很不同。此次“含冤者”一點兒不覺冤屈,異口同聲否認造假,并表示這些照片其實是兩個人一起拍的,“當時,桑玉柱也和我在一起,同一地點、同一位置,不同時間拍攝的同一畫面,不能說就是我的作品”。正當網友懷揣當年打“周老虎”的熱情,準備操戈上陣之際,三方當事人一番其樂融融的情景、關起門來一家親的表態, 確實令事態有別于一般的尋常發展。然而,是不是造假,恐怕并非哪一方理直氣壯說不是就不是的,畢竟中國攝影金像獎是全國性攝影藝術的最高獎項,豈能隨便拿公正性開玩笑?
本人不懂攝影,不知道“都帶一套機器上山,然后大家換底片,在同一位置拍攝”是不是業內慣例,也不知道這樣照出來的照片是否“很容易創作出雷同的作品”。但攝影評論家鮑昆告訴記者,從技術角度來講,即使是兩人一塊去拍,也不可能拍出一模一樣的照片,除非是同一部相機、同一個機位,同一個三角架固定,一個人按過快門后另一個馬上來按。但是這種情況在長白山也還是無法實現,因為長白山云彩時刻在動;而兩個人拍得如此天衣無縫是不可能的,“這就是一個人拍的”。而且按當事人所說,我看還得刨去換底片的時間呢,估計當初長白山的云彩為了成就這8幅驚人相似的照片,瞬息屏住了呼吸, 停止了運動吧。
退一步講,即便長白山的云彩確實都為之凝固了,但我更關心的是,這些“真假”照片是否著作權都合法存在呢?如果沒有著作權可言,又何談發表、評獎?因為我們知道,著作權講究的是獨創性,可以不追究作品的構思,但作品的表現形式不能雷同。拿同一部相機在同一個位置同一個角度,你這樣拍拍,我也這樣拍拍,得出來的作品有否獨創性可言?就算不是造假,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合作作品,而且還得有個先后主次之分。做個可能不現實的推論,如果當初山上有一百個人都這樣照瓢畫葫蘆,是不是這一百個人都能拿著幾乎完全一致的作品,以個人名義出來邀功領獎,參與各項評比?顯然,邏輯是荒謬的。
盡管對于造假各方早已司空見慣,“獎歪歪”也層出不窮,但自“周老虎”開始,世人對“真相”變得異常認真起來。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也提醒有關部門凡事要開始較這個真,不能以為隨便糊弄一下就可以過去了。
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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