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封閉,收容改造
舊上海曾經是娼妓人數最多的一個城市。日寇占領期間,允許煙賭娼公開營業,并劃定當時的老閘、新成、嵩山等區為“風化區”,明文規定娼妓可以在馬路公開搭客,軍警不得干涉。據汪偽上海市警察局1942年統計,有妓院3900余家,妓女3.9萬人。
抗日戰爭勝利后,國民黨接收大員、達官貴人、富豪巨商、流氓大亨、美國水兵紛紛涌入上海,又刺激了娼妓業的發展,成為舊上海娼妓史上的全盛期。據國民黨上海市政府的統計,到1947年,“上海以賣笑為生者統計不下10萬人,間接賴生者且數倍之。”
上海解放后,百廢待興,政府的主要任務是肅清殘余敵人,建立革命秩序,恢復工業生產,對娼妓主要采取有計劃有步驟的嚴格的治安行政管理,時機成熟之后,再一舉禁絕。所以,陳毅市長指出:“妓女是生活在舊社會最底層的受苦人,新中國決不允許賣淫現象繼續存在,我們不管有多大困難,也要解放妓女。但我們剛進上海,恐怕還不能馬上解決妓女的問題,只好讓她們再受幾年苦,不過,一定會解決的。”
為了嚴格管理,1949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責令全市妓院登記,審批后發證。
7月,上海市公安局又進一步制定了《管理妓女院暫行規則》。
公安機關經常派干警突擊檢查,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懲處,對妓院院主的違規行為懲罰尤其嚴厲,迫使妓院生存越來越艱難。到1950年底,妓院縮減到156家,妓女縮減到559人。
1951年鎮反運動轟轟烈烈展開,人民政府應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逮捕100多名妓院惡霸,又迫使一批妓院破產。到同年11月,全市妓院只剩下72家,妓女只有181人。
嚴格管理和限制取得顯著效果,全面封閉妓院的時機完全成熟,1951年11月中旬,中共上海市委發出《市委關于本市處置娼妓計劃》,宣布妓院為非法,立即全面封閉妓院,集中收容娼妓。為妓女治愈性病,幫助妓女轉業,保證妓女不轉為私娼。
公開的妓院封閉之后,又著力解決數量較大的暗娼問題。
從1951年11月到1958年,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開的妓女和街頭的暗娼,并使得這7000多名階級姐妹全部轉變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徹底鏟除了舊上海的娼妓制度。
到1951年底,全國各地取締娼妓工作基本結束。 (原載《知識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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