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思潮與“人的解放”
□李 瑗
“五四”是永遠值得我們紀念的。五四思潮洶涌澎湃,其最主要的價值取向是什么?我認為,是“個性解放”,或曰“人的解放”。我們通常所說的五四時期先進青年高舉的民主、科學兩面大旗,實際上是人的解放的具體表現(xiàn)。
眾所周知,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發(fā)端為《青年雜志》的創(chuàng)辦。具有發(fā)刊詞性質(zhì)的《敬告青年》,鮮明地代表了陳獨秀這位新文化運動領軍人物的政治主張。細一考量,陳獨秀提出的六大訴求,正是要沖破封建思想的羅網(wǎng),走向人的解放。其中第一項訴求就是“自主的而非奴隸的”人格。他在盛贊近代歐洲的歷史為解放的歷史后寫道:“解放云者,脫離夫奴隸之羈絆,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謂也。我有手足,自謀溫飽;我有口舌,自陳好惡;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絕不讓他人之越俎,亦不應主我而奴他人。蓋自認為獨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權利,一切信仰,唯有聽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斷無盲從隸屬他人之理。”在這里,陳獨秀一再呼吁的是“自主自由之人格”,又稱“個人獨立平等之人格”。這種人格之確立,就是要把人從封建專制的羈絆之中解放出來。而要鑄造獨立的人格,獲得人的解放,離不開科學精神。這里的科學精神,既有對科學知識的尊重,更重要的是要尊重事實,尊重真理,而絕不屈從、盲從于迷信和權威。為此,陳獨秀在這篇文章的最后大聲疾呼要當“以科學與人權并重。”
顯然,陳獨秀呼喊的新“青年”,是一種從奴隸的、專制壓迫下解放出來的尊重人權、尊重科學精神的新人!這就把人的解放的大旗高高地舉了起來。
也正因如此,當陳獨秀登高一呼,先進的中國青年立即響應者云集,人的解放的思想不脛而走。激蕩和充斥在這一時期的先進青年的思想中的,正是個性解放、人的解放這一基本價值取向。
此時的毛澤東,已經(jīng)從信仰孔孟的思想中解放出來,轉(zhuǎn)而追求個人價值和個性的解放。這一思想集中表現(xiàn)在1917年至1919年關于《倫理學原理》的批注中。他在批注中寫道:“個人有無上之價值,百般之價值依個人而存,使無個人(或個體)則無宇宙,故謂個人之價值大于宇宙之價值可也。”他還寫道:“人類之目的在實現(xiàn)自我而已。實現(xiàn)自我者,即充分發(fā)達自己身體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謂。”這里,毛澤東把尊重個人價值、實現(xiàn)自我提到了“人類目的”的高度。由此,他把是否尊重個人價值看成是衡量國家、社會、團體是否合理的標準,一切違背壓抑個性者皆在掃蕩之列。“故凡有壓抑個人、違背個性者,罪莫大焉。故吾國之三綱在所必去,而教會、資本家、君主、國家四者,同為天下之惡魔也。”1919年7月21日,毛澤東在《健學會成立及進行》一文中,再次提出“個性”問題。他說,“現(xiàn)代學術的發(fā)展,大半為個人的獨到所創(chuàng)獲。最重要的是‘我’,是‘個性’”。他還說: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原則,是“人類最可寶貴,最堪自樂的一點”。再次鮮明地表達了青年毛澤東追求思想自由和個性解放的主張。
五四時期的周恩來同樣舉起了個性解放的旗幟。1919年9月成立的覺悟社,是五四時期著名的進步青年團體。經(jīng)全體社員討論,由周恩來執(zhí)筆的《〈覺悟〉的宣言》是這樣表達他們的奮斗目標的:“本著反省,實行,持久,奮斗,活潑,愉快,犧牲,創(chuàng)造,批評,互助的精神,求適應于‘人’的生活。”一個大寫的“人”的生活,成了周恩來這些先進青年的熱烈追求。在周恩來起草的另一篇文章《覺悟》中,他又指出:“人在世界上同一切生物最大的區(qū)別,就是人能夠‘覺悟’,一切生物不能夠‘覺悟’。”為什么人能夠覺悟?因為“人生最大的要素是靈性”。正是這種人性中的特質(zhì),使其能夠除舊布新,“解決人生的人格、地位、趨向,向進化方面求種種適應于‘人’的生活。”
正是從追求人的解放這種價值觀出發(fā),政治上的社會主義思潮在中國的大地上應運而生。在當時,作為社會主義思潮的新村主義、工讀互助主義、無政府主義尤其是無政府共產(chǎn)主義等等,一時間成了非常時髦的名詞。為什么要向往這些主義呢?是因為這里是一個人人勞動、相互幫助、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美妙和諧的社會。無政府共產(chǎn)主義強調(diào)不要國家,實際上是排斥任何強權,追求的恰恰是個性的自由和解放。毛澤東如此,周恩來如此,五四時期的青年領袖惲代英亦是如此。他在武漢組織的以互助為宗旨的利群書社,在青年學生中影響是很大的。1918年的時候,惲代英就說過:“我信安那其主義(即無政府主義)已經(jīng)七年。”當然,當時的先進青年的思想狀況比較復雜,這里說的是一種基本的政治取向。
只是,這一時期的先進青年的思想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局限性。這就是,企圖在不觸動舊的統(tǒng)治制度之下,依靠人內(nèi)心的覺悟等等去實現(xiàn)人的解放,只能是一種善良的愿望而已。在階級社會中,個人的解放離不開階級的解放。企圖在存在著嚴重的階級壓迫和剝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統(tǒng)治秩序之下,追求人的解放,只能是一種空想。因此,新村主義、工讀互助主義、無政府主義等等,在實踐中被打得粉碎。事實使這些先進分子認識到,要實現(xiàn)人人勞動、人人平等的和諧社會,必須首先拿起階級斗爭的武器,推翻舊的統(tǒng)治制度。因此,當陳獨秀、李大釗、毛澤東、蔡和森、周恩來、惲代英等無一例外地最后從馬克思主義中得到“階級斗爭”四字箴言,當一大批先進分子認識到階級戰(zhàn)爭偉大意義的時候,中國共產(chǎn)黨的成立,并從此走上推翻舊制度的革命之路,就是必然的了。
問題又在于,當我們高舉起階級解放大旗,取得了民主革命勝利,推翻了階級壓迫的制度以后,就為人的解放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前提和條件,就應該把人的解放問題重新提到歷史使命的日程上來,因為這是階級解放的目標和歸宿。但是我們恰恰在這一問題上犯了錯誤,仍然高舉階級斗爭大旗,忽視乃至粗暴地對待人的基本權利和利益。這些情況已無須多說。所幸的是,今天中國共產(chǎn)黨又重新舉起了人的解放的大旗,提出以人為本和科學發(fā)展觀。這是歷史的繼承,更是巨大的超越。因為我們今天是站在新的歷史條件之下,我們對問題的認識早已大大地超出了五四時期的先進分子。
(作者: 李 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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