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日前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時指出,反洗錢對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工作,出臺了《反洗錢法》和一系列部門規章,初步建立起了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律法規體系,充分展示了作為負責任大國對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態度。央行將進一步健全反洗錢制度,深入推進反洗錢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問:2007年1月,我國《反洗錢法》正式實施。《反洗錢法》的出臺有何意義?《反洗錢法》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又有多大關聯?
答: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反洗錢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制定《反洗錢法》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有利于及時發現洗錢活動,追查并沒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錢行為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潛在金融風險和法律風險,維護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發現和切斷資助犯罪行為的資金來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為;四是有利于保護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財產權,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正義;五是有利于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維護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金融機構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還有利于增強自身的抗風險能力,促進其良性發展。其一,健全內控制度,有助于金融機構防范操作風險、道德風險、法律風險等各類風險,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其二,建立完備的反洗錢法律體系,有助于在國際金融領域樹立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第三,健全反洗錢制度,規范反洗錢操作,可以促進金融機構的合規經營。這些措施,都有利于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
反洗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就是保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如制販毒品、貪污腐敗等行為,嚴重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危害了社會正義。一些犯罪分子甚至采取欺詐手段,利用他人身份從事洗錢犯罪。這里特別提醒大家,一定要謹防個人身份被冒用,不要隨意出借個人身份證件給他人開立帳戶,不要輕易出借帳戶或銀行卡協助別人提取大額現金,避免被動卷入“洗錢”活動,以免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問:央行2007年初提出,將反洗錢監管范圍從銀行業擴大到證券業和保險業,目前對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管進展如何?
答:人民銀行根據形勢發展和法律要求,有計劃穩步擴展反洗錢監管范圍。2007年初,人民銀行對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進行了風險提示,依法將反洗錢監管范圍從銀行業擴大到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同時,人民銀行在適時調整工作思路,提出繼續重點做好銀行業反洗錢現場檢查的基礎上,有序開展對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的反洗錢現場檢查。
此外,在建成了覆蓋全國銀行業的資金監測網絡基礎上,2007年10月1日,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也正式聯網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數據,反洗錢資金監測范圍進一步擴大。截至2007年末,基本形成了一個覆蓋全國金融業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系統,為反洗錢調查和協查奠定了良好基礎。
問:近年來,反洗錢調查和案件協查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來,人民銀行在加強反洗錢監測分析的基礎上,依法針對可疑交易活動開展反洗錢調查,同時大力配合偵查機關破獲重大涉嫌洗錢案件,取得了顯著成效。
據統計,2004年至今,人民銀行針對發現的可疑交易線索開展反洗錢調查,已向偵查機關移送可疑交易線索數千件,反洗錢監測分析和反洗錢調查已經成為各地偵查機關發現涉嫌洗錢犯罪的重要來源。與此同時,人民銀行還積極發揮反洗錢優勢,協助各地偵查機關調查涉嫌洗錢案件數千起,協助破獲案件數百起,有力地打擊了洗錢犯罪活動。
此外,針對我國部分地區地下錢莊非法活動猖獗的情況,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安部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02年至2007年,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配合公安機關打掉地下錢莊數百個,有效遏制了地下途徑的違法犯罪活動。
問:加入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對下一步我國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有何影響?
答:2007年6月28日,在巴黎召開的FATF第十八屆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中國成為了該組織正式成員。
這是我國反洗錢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對于我國深入參與國際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合作,有效打擊洗錢、腐敗等犯罪活動,維護金融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加入FATF有利于我國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領域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有利于推動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國際合作。成為FATF正式成員標志著中國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體制已與國際標準基本接軌。我們將積極參與制定國際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標準和規則,以更有利和更有建設性方式維護國家利益,使中國金融機構能夠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與其他FATF成員金融機構平等的待遇。同時,我國將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體制,促進金融機構加強風險內控,合規經營,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水平,穩健開展跨國經營活動。
問:央行下一步在加強金融機構反洗錢制度方面還有哪些打算?
答:我國反洗錢工作仍處于初級階段,很多方面仍需改進和完善。今后一段時間人民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重點是進一步健全反洗錢制度,深入推進反洗錢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體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推進:一是加強對證券業與保險業機構的反洗錢監督檢查,進一步擴大反洗錢監管范圍;二是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健全防止與打擊非法資金跨境流動機制;三是全面推進反洗錢工作,打擊洗錢與恐怖融資活動,打擊上游犯罪,維護經濟金融安全。(任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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