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從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免檢產品資格,相關企業要立即停止其國家免檢資格的相關宣傳活動,其生產的產品和印制在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免檢標志不再有效。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
2008年9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從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免檢產品資格,相關企業要立即停止其國家免檢資格的相關宣傳活動,其生產的產品和印制在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免檢標志不再有效。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
建立免檢制度是出于為名牌產品降低生產成本,營造更優質生產與經營環境的良好初衷。但是近些年來部分免檢產品質量事故不斷爆出,尤其是此次質檢總局檢查發現22廠家69批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其中不少是免檢產品,將免檢制度的缺陷暴露無遺。因此,在此次撤銷部分奶粉企業免檢資格的同時,還需要對免檢制度本身進行必要的反思與改革。
從某種意義上說,免檢制度實際上是建立在部分名牌產品不存在質量與安全問題設想基礎上的。盡管名牌產品為維護自身品牌聲譽,會具有一定的促進自身產品質量與安全的積極性,但是逐利畢竟是企業的本能,當檢查與監管缺失時,部分名牌產品為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難免會有降低產品質量與安全保障節約生產成本的可能性,難免會有以犧牲消費者與社會利益為代價片面追求企業利益的可能性。
也正因為如此,包括名牌產品在內的企業的自覺性是靠不住的,只能依靠完善而有力的檢查與監管制度。
盡管市場會對企業行為發揮制約作用,當一種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與安全缺陷,消費者就會以腳投票,拋棄該產品,從而促使企業保障產品質量與安全,但是問題在于,在很多時候,消費者是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況下的。某種產品如果存在質量問題與安全缺陷,消費者并不一定能夠馬上知情。就拿此次被檢查發現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產品來說,如果不是質檢總局公布實情,對于其中大部分奶粉含有三聚氰胺的事實,消費者并不知情。因此,監管到位才是企業產品質量與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最大保障。
包括奶粉在內的食品質量與安全,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擁有安全的食品消費環境是公民應享的權利,保障食品質量與安全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正因為如此,政府對包括名牌產品在內的食品質量與安全應予以嚴格監管。
據介紹,從9月17日起,質檢部門對每一家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派駐監管員,對產品實行批批檢驗。需要看到的是,盡管這樣的舉措對于確保此次專項檢查后嬰幼兒奶粉質量安全具有積極意義,但是對于包括嬰幼兒奶粉在內的食品質量與安全的監管,顯然不能僅僅限于此次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后的一種階段性行為,而應制度性地繼續下去。這就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制度,包括改革食品生產領域的免檢制度,以最大程度地護衛公眾生命健康安全與切身利益。 (魏文彪)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