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富國基金副總經理謝衛昨天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內理財產品規模已超過10萬億元,但如何規范亟待破題。
理財產品規模占GDP四成多
謝衛是基金行業內惟一的全國政協委員。他說,2007年,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在中國宏觀經濟持續向好與人民幣升值的大背景下,百姓的理財意識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財產性收入”被肯定和鼓勵后,理財需求更是呈現出異常活躍的氛圍,國內理財市場在需求和供給兩方面都有了大踏步發展。
謝衛說,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數量已超過2100只,全年發行規模估計超過1萬億元;基金的凈資產規模從2002年的1266億元發展到3.1萬億元;保險業可運用資金余額已經超過3萬億元;私募基金的總規模在7000億元左右;信托業資產規模約為7000億元;社會保險與養老資金的總規模大概在8700億元左右。粗略計算下來,理財產品的資產規模總量已接近10萬億元,這一規模約占2007年GDP的42%,占國內居民存款的25%,是滬深兩市流通市值的30%。
監管不力或影響金融安全
謝衛表示,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的規模已經非常之大,并且還將以較快的速度增長。然而其監管現狀卻不能令人滿意,導致可能存在巨大的潛在金融風險,直接影響國家金融安全。
首先是對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監管和法律級別不統一,缺乏明確的監管原則。比如,信托投資的資產管理由《信托法》規范,基金的資產管理由《證券投資基金法》規范,這兩部法律由全國人大制定頒布。證券的資產管理由《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范,該辦法由證監會制定。社保基金的資產管理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范,該辦法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財政部制定。對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金和私募基金目前,還沒有專業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
整個資產管理缺乏行業性自律規范也是一個重大隱患。謝衛介紹,目前國內的證券業協會和保險業協會,對資產管理都沒有進行過行業性的自律規范,國內也沒有歐美發達國家的證券資產管理行業協會。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是自家的孩子“家長”不管。
此外,國內各監管機構對資產管理業務大多采取事后性監管,事先的預防性監管較少。面對不斷創新的資產管理業務,監管機構面臨著極大的挑戰。
謝衛表示,我國目前有必要建立一個相對統一的監管標準和法律;由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共同組成資產管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會,互通信息,共同制定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規則,協調監管行動。
另一方面,要加強資產管理行業自律,成立資產管理的行業協會。由協會制定資產管理的業務規則、從業的基本道德標準等。(韓平 王雷 周樂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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