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本時代的來臨與挑戰”論壇日前在武漢舉行,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經濟學家辜勝阻應邀出席并圍繞“新社會階層”問題發表了主題演講。他在演講中指出,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的改革開放孕育和催生了由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自由擇業知識分子等組成的新的社會階層。這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新社會階層人士在增加財政稅收,擴大就業門路,積極回報社會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社會發展的一支新力量。
辜勝阻認為,改革開放后我國出現了兩個新的重要社會階層:一個是與工業化、城鎮化緊密聯系的農民工階層;一個是與市場化取向改革和國際化相聯系的由私營企業主“三資”企業的白領、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者和技術人員以及自由職業者等構成的新社會階層。新社會階層的第一個特點是來源具有多元性,大多由工人、農民、干部和知識分子轉化而來。與農民工階層都由農民轉化而來不同的是,新社會階層轉化是多元的。這種轉化的過程歸結為“回城”、“下海”、“轉制”、“復員”、“歸國”等幾個浪潮:一是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知識青年“回城”浪潮;二是上世紀90年代的國家干部和科技人員“下海”浪潮,一批人由社會精英和科技精英轉化為經濟精英;三是在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轉制”過程中大量原國有集體企業管理者和職工實現了身份轉變;四是大量軍人“復員”和留學生“歸國”浪潮。據調查,私營企業主中有37%的人過去在公有制企業工作過,10%的人過去是機關干部,有大約20%的人有從軍經歷,同時現在還有數以萬計的歸國留學人員創辦企業。第二個特點是結構具有多層性,同質性低,變動頻繁,不斷分化。新社會階層中既有非正規經濟中的個體經營者,也有科技型企業家;既有下崗
再就業的普通勞動者,也有擁有知識和技術的專業人士;既有家族經營的小公司,也有外商投資的大跨國公司;既有知識密集型的“海歸派經濟”,也有勞動密集型的小農經濟。在傳統的體制中,一旦某個社會成員被劃分到某一階層,他本人及其后輩就幾乎沒有機會流動到另一個階層中去。在計劃經濟時代,有些家庭幾代人都在一個企業里,流動性非常低。新社會階層出現后,人的流動性不斷增強,社會階層不斷分化,新社會階層內部出現了“原生代”和“新生代”。第三個特點是觀念具有多樣性,彼此之間利益指向差異大。新社會階層的成員大多具有自立自強的主體意識,具有敢為人先的開拓精神,但彼此之間的利益指向有很大差異。私營企業主希望市場能夠更加開放,經濟權利得到更多的法律和政策保護;外資企業的“白領”更關注社會穩定和福利保障;自由職業者則更希望在社會流動中實現公平的上升性移動。這個群體是最活躍的群體,最早實踐市場經濟的群體,同時也是市場經濟意識較強而價值觀多元化的群體。
辜勝阻提出,新社會階層對社會經濟的貢獻是巨大的。他們的第四個特點是這個階層是就業機會的創造者,是一個創業的群體。新社會階層既為自身也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私營企業主創業的過程就是創造就業的過程。據統計,目前非公有制經濟在城鎮就業中的份額占到近75%,在社會投資中的份額占到近70%。到2007年第一季度,我國的私營企業已經突破500萬戶,從業人員6000多萬人,個體工商戶已經突破2500萬戶,從業人員5000多萬人。僅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就解決了1.1億人的就業。第五個特點是這個階層的年輕化、知識化特征明顯、充滿活力,是一個創新的群體。在改革開放初期,來自社會底層或邊緣化群體的人可能在私營企業主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而在上世紀90年代以后,私營企業主綜合素質不斷提升,高學歷化、專業化和精英化的趨勢明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技術創新的70%、國內發明專利的65%和新產品的80%來自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一般都是非公有制企業。同時,數以10萬計的“海歸派”正在成為一個加速中國經濟起飛不可或缺的群體。15萬戶民營科技企業,對推動我國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起著重要的作用。第六個特點是新社會階層是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大多是中等收入者,是一個
富民強國的群體。在新社會階層中,個體戶是擁有生產資料的勞動者,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受聘于外資企業的技術人員是技術的所有者,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是知識的所有者,私營企業主是資本的所有者。他們憑借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社會分配。據調查,私營企業主中有60%的人認為他們是社會的中等收入階層。一般認為,一個穩定的社會,其結構應該是“橄欖形”的,富人少、窮人少、中間階層比較大,例如,北歐國家的中間階層比重達到了80%左右。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現代社會結構要求,中等收入階層的比重應不斷提升。而新社會階層則將為我國中等收入階層的壯大,為富民強國產生重大影響。
辜勝阻認為,從和諧社會和政治文明的構建來看,新社會階層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新階層有逐步增強的政治訴求,需要提供一種更加健全完善的政治訴求表達機制。應該看到新社會階層在社會責任方面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在財富不斷增加的同時,越來越多的人不斷投身于如“光彩事業”等義利兼顧的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另一方面,私營企業中的勞資關系不協調的問題也非常突出。為此需要通過新的制度安排來引導新社會階層強化社會責任,為社會和諧作貢獻。(楊俊 洪群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