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外生枝顛覆規則
當談判接近終點時,更令人驚愕的是一些發達國家不僅在減排問題和基本原則上做文章,還要徹底改變氣候談判的“游戲規則”。
氣候談判一直堅持兩條軌道并行,其一是氣候談判的總體框架——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發展中國家和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的美國在公約下,采取進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其二是1997年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基礎上制定的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議定書》,簽署《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根據該法的規定,制訂2013年后的減排目標。
但在今年10月舉行的曼谷會議和剛剛結束的巴塞羅那會議中,歐盟提出把雙軌合為一軌,廢除或拋棄《京都議定書》另搭新框架,妄圖把法定的強制承諾,改成公約下的政治宣言。日本和澳大利亞等國也遙相呼應。
中國代表團團長蘇偉說:“在談判時間所剩無幾的情況下,提出一種根本違背談判基礎的新方案實質上就是給談判進程設置了新障礙。”《京都議定書》工作組中國談判代表李婷則認為,這是發達國家拖延時間的把戲。她說:“接下來在哥本哈根最終上演的,也許是它們從《京都議定書》附件一(指具有限控溫室氣體排放義務的國家)的‘大逃亡’。”
最終協議還需等待
兩年前,各方在巴厘島達成了“巴厘路線圖”,并設定了2009年年底的談判最后期限。當時,聯合國負責氣候談判的高官、《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沃·德博埃爾對在哥本哈根達成一份全面協議充滿信心。
然而金融危機的突然爆發,改變了一切。即便歐盟也不再熱心推動氣候談判,害怕應對氣候變化對經濟產生負面沖擊。今天,列車已經接近哥本哈根。面對發達國家不斷倒退的態度,德博埃爾只好改口稱:哥本哈根可能難以成為原定的終點,也許只能再達成一份“哥本哈根路線圖”,最終的協議可能還需要繼續等待。
事實上,兩年前許多談判專家就指出,把2009年年底作為最后期限過于樂觀。一份有意義的氣候協議,不能離開碳排放量占全球約25%的美國的參與,而美國國會預計到2010年才有可能通過一項氣候法案,屆時美國政府將拿出真正的氣候談判方案,一些發達國家將會以美國為風向標,所以應把最后期限設在2010年。談判的進程果然被這些專家言中。
本月初歐盟領導人訪問華盛頓時,美國總統奧巴馬表態說,哥本哈根會議構建的將是一個“應對潛在生態災難的框架”。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也呼應說:在哥本哈根達成類似《京都議定書》的協議是不可能的,但達成一份框架協議的可能性仍然存在,這樣的協議還是有可能包括發達國家減排的時間表以及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
從一份全面國際協議降級到一份框架協議,這也許會令很多人失望,但氣候談判畢竟是向前移動了一點點。奇跡雖然在哥本哈根不可能發生,但人們還應該把希望寄托于哥本哈根后新的一站。因為應對氣候變化、拯救我們生存的地球是全人類共同的責任和義務,誰都不能置之度外。(林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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