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成為共識 推進改革阻力重重
金融監管缺失被普遍認為是導致此次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加強金融監管已成為全球共識,將于本月24日至25日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匹茲堡金融峰會被視為國際社會聯手加強金融監管的重要契機。
美國總統奧巴馬透露稱,本次G20峰會上將討論一些保障全球金融系統和查找監管缺漏之處的措施,以實現保護消費者、維護金融穩定和防止類似危機再度發生的多重目標,因為“正是這些缺漏使得那些導致危機的各種各樣的冒險和不負責任行為出現。”
另據報道,全球減排、國際貿易等問題預計也將在此次峰會的議程之中。
歐盟:泛歐金融監管將是大勢所趨
歐盟成員國領導人6月19日推出了一份雄心勃勃的金融監管改革計劃,旨在打破成員國在金融監管領域各自為政的現有格局,實現歐盟層面上的統一監管,以順應金融活動日益超越國界的需要。
該改革計劃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新設立兩套機構,分別加強宏觀和微觀層面上的金融監管。在宏觀層面上,主要由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組成的歐洲系統性風險管理委員會將負責監測整個歐盟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及時發出預警并在必要情況下提出建議,這開創了歐盟宏觀金融監管的先河。在微觀層面上,主要由成員國對應監管部門代表組成的三個監管局將分別負責歐盟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的監管協調,確保成員國執行統一的監管規則,并加強對跨國金融機構的監管。歐盟委員會計劃在今年秋季出臺相關立法建議,啟動立法程序,新的泛歐金融監管體系有望于2010年誕生。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鑒于歐盟本質上仍是一個主權國家聯合體,不同于聯邦制的美國,想讓成員國一下讓出過多金融監管權力絕非易事。與此同時,在微觀金融監管方面,迫于英國的反對,歐盟領導人還對三個監管局的權力施加了限制,即它們的任何決定都不得損害成員國政府的財政權,如監管局不得強迫一國政府出資救助本國金融機構以避免殃及其他國家。
在推出此項改革計劃之前,歐盟已陸續出臺了多項立法或立法建議,將標準普爾等信用評級機構和對沖基金首次納入嚴格的監管之下,要求它們在歐盟市場開展業務必須先登記注冊。5月初,歐洲議會又通過了修訂后的資本充足指令,要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金融機構至少保留5%的證券化資產,以增強金融機構的審慎義務,保護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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