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上海發生的社保基金案,成為今年上海人代會代表議案、建議的一個重要內容。人大代表、華東師范大學長江流域發展研究院教授朱榮林提出,未來我國社保基金管理應采用基金收入、支出、發放、運營、管理等職能分離制衡式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
在朱榮林提出的模式中,國家稅務部門負責基金籌措,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基金支出,銀行部門負責基金發放,相關的經營機構負責基金增值,財政部門負責基金管理。朱榮林認為,通過這種各部門職能分離、權力制衡的組織架構,可以實現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協調,建立起社保基金管理的約束激勵機制,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
朱榮林說,分離制衡管理模式,通過社保基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界定了市場與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上的不同職能,既體現了市場激勵、增加了盈利性,又規范了監管約束,降低了風險性。
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顧肖榮等12名代表則提出議案,要求制定《上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顧肖榮說,當前社會保險監督存在四大問題,一是社會保險基金繳、支、管等環節的弄虛作假和欺詐行為較為嚴重;二是個別經辦機構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管理不規范;三是社保基金監管機制不健全,執法監管乏力;四是社保基金管理信息不共享,協調難度大。
在顧肖榮等人的條例建議稿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行政區域內社保基金監督工作的機構是在各級(市、區縣)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監委會每屆任期5年,由人大代表、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代表、工會代表、繳費單位代表、受益人代表和有關專家代表組成,其中繳費單位代表、受益人代表和專家代表總人數不少于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一。
據介紹,我國的社保基金主要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和補充保障基金、商業保險和個人理財三個來源,其中社會保障基金中的社會保險基金在我國社保體系中居主體地位,由于基金費用的繳納趕不上保險對象的支取,空賬運行比較普遍。世界銀行估計,我國社會保障項目上的隱性負債約為5萬億元,而據我國有關部門的估計,這個數字約為3萬億。
有關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存在社保基金基金管理與基金運營不分的弊病。作為社保政策制訂者的政府部門往往是基金征收使用的上級主管,導致了政策制定、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運營“一條龍”的集權。
(來源:上海證券報;蔡國兆 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