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讀者在湖北宜昌市新華書店里翻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讀物。《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將對勞動者傾斜保護,加重企業違法成本;呈現出“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付兩倍工資 ”、“被拖欠勞動報酬勞動者可申請支付令”等亮點。 中新社發 劉君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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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老員工資源成發展趨勢
作為南京市政協委員,傅九梅在今年的市政協會上提出,政府應重視勞動密集型服務企業的權益保護。
2007年南京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為48.4%,三產從業人員占全市從業人員比重接近50%。服務業中不僅有近幾年政府大力發展和推進的如軟件、服務外包、金融保險、旅游、會展、物流等現代服務業,更多的還是低端的傳統服務業,如家政、勞務、餐飲、住宿、娛樂、商品零售等,它們在創造就業崗位、分流下崗失業人員、接納農村富余勞動力、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傅九梅呼吁,由于我國各行業發展和分布不均衡,請政府部門在對不同的行業作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在《勞動合同法》的總體框架內,分地區、分行業制定出更符合實際情況、更具操作性、更能體現社會公平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繳納社會保險也是勞動密集型企業面臨的難題,由于目前全國各地社保管理辦法不統一,無法轉賬,更多的農民工并不愿參加社保,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讓許多企業很恐慌。南京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魯健說,一些企業考慮到公司員工的新陳代謝受到了影響,導致新員工進不來、老員工退不了的窘迫局面。同時,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用工的主權性。很多企業認為,老員工所能創造的剩余價值往往不如青年員工。
“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可怕,這實際上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定位問題,是把他當成本對待還是當資本對待。”秦引林認為,企業必須重新認識老員工的價值。
近年來,許多企業把老員工當做一種成本,對人力資源開發不夠,企業的發展主要靠青年員工低廉的勞動成本來實現,實際上以吃人口紅利為主。中國即將進入老年社會,這一問題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開發老員工資源是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勞動合同法》一個正面影響是,促進了公司的內部管理和人力資源的開發。這是企業家們的共識。
“請神容易送神難,以前那種粗獷的人力資源管理辦法必將被淘汰。”一家企業的人力資源負責人說,招聘的難度加大了,即便是試用員工,也要認真考察,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大浪淘沙式地招聘員工了,要加強對員工的培訓,畢竟,招聘一名好員工不容易,與此對應,以后找工作也不容易了。(記者 李潤文、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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