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針對補償10億元鼓勵7000員工辭職再競聘上崗的報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昨天專程接受本報記者的采訪,對此事作出回應,稱華為此舉的目的不是為了規避新《勞動合同法》的“10年大限”,而是公司正常的人力資源調整,不過是在時間上和新《勞動合同法》的生效比較接近引發“聯想”;華為否認在處理此事過程中存在失誤和過錯。深圳市勞動部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不日將拿出認定結論和研究處理方案。
老員工新上崗企業更富活力
昨天下午,記者從華為公司公關部了解到,華為公司確實正在進行著人力資源調整,但是華為認為這一做法不是逃避國家《勞動合同法》,而是在“認真學習、理解、堅決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使華為的用人制度合法、規范,并富有競爭力”。
華為公司回應稱,華為近10年來,快速發展,員工人數已達到7萬余人,積累了一些問題,比如:母公司、子公司、合資公司交叉使用、聘用主體關系混亂,不利于業務運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需要重新規范。《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新的要求,也需要重新梳理。
“針對上述問題,華為和所有企業一樣,都必須盡快糾正,讓自己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為此,我們需要對人力資源管理作一些調整。近年來,為適應業務國際化的拓展,提升國際競爭力,華為進行了一系列的人力資源制度變革,包括人崗匹配和定崗定薪的薪酬制度改革、員工福利和保險保障制度的改革等,目的是讓企業內部更和諧、更富有活力。在學習、理解《勞動合同法》后,我們有部分主管和老員工自愿提出辭職,重新接受公司的挑選”。
針對“10億元以及7000多人”這個數字,華為方面稱,補償金額將達數十億元,而調整的范圍小于7000人的規模。
旨在消弭“工號文化”副作用
華為新老員工的待遇差異引發很多爭論,此次老員工重新簽訂合同對于消弭新老員工之間的心理溝壑有無影響?對新老員工的關系和改善新員工的地位有無積極影響?華為是不是基于解決這一問題而作此決策呢?
對此,華為回應稱,目前的人力資源調整,一是為了更加符合《勞動合同法》;二是針對公司逐漸出現的“工號文化”(華為公司根據員工進入公司的時間和職務,為每位員工編排工號,進公司早和職務高的員工工號排列明顯靠前,總裁任正非為1號,依次類推———編者注),對內部分配的不和諧做一些調整,讓公司更有活力。
“‘工號文化’的確部分制約了公司的創造力。因為配發股票期權等歷史原因,一些進公司較早的員工有了一定的物質積累,這本來是體現了華為所倡導的‘以奮斗者為本’的原則,但是卻有極少數進公司早的人‘小富即安’,開始少了進取之心。此次調整將更有利于新老員工關系的和諧”。
但是對于“7000多員工有多少接受了公司的這一做法,不愿意接受的員工的主要意見是什么?公司如何應對持反對意見的員工?”華為沒有正面回應,只稱“由于這些員工中絕大多數是華為持股員工,他們都支持企業保持持續的創造力和活力”。
華為稱,這一做法是華為人力資源改革中的一項內容,是為了更加規范企業的勞動用工以及破除“工號文化”,將繼續推行。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事向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求證,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稱,目前勞動關系處一名秦姓處長已經前往華為調查此事,但是由于此事的重大,因此調查和認定相當審慎,“因為華為這個企業在深圳的標桿作用,因此華為的此舉以及對于此事的處理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
記者 宋毅、歐陽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