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支持地震災區恢復生產搞活市場重建家園
2008年05月28日 14:4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八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工商總局今天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積極支持地震災區抗震救災、恢復生產、搞活市場、重建家園。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今天發出的通知稱,對于確因災情影響無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登記或者備案所需規范文件的,可采取由申請人承諾限期補交,先予辦理登記,事后加強監管等方式;企業、個體工商戶在設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中,雖暫不能提交住所和經營場所證明文件,但確有住所和經營場所的,可以先發照,并限期補交證明文件。
對在地震災害中《營業執照》等證照丟失或者毀壞的,根據當事人申請和核查登記檔案,及時予以補發,以利市場主體迅速恢復生產經營,開展商事活動。
適當放寬認繳出資期限和設立登記期限。災區恢復重建期間,對于因災情影響實收資本不能按期到位的公司,允許其股東適當延長認繳出資期限;對于因災情影響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內提出設立登記申請的,可以允許適當延長有效期限。
抗震救災期間,凡進入災區市場銷售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免收市場管理費。對災區設立的個體工商戶,一律免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費用;對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于工商登記,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相關費用。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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