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重建箭在弦上。
本報記者獲悉,目前由城鄉與住房建設率領的災后重建調查小組,已經在震區進行緊張調研。調查小組來自同濟大學、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等九大規劃設計院的規劃專家。
“除了規劃建設新房外,我們這些也在測定哪些房子可以住,哪些房子不可以住。”正在調查前線的同濟大學長江學者呂西林教授,5月21日向本報記者表示。
國務院設立的700億災后重建基金或許能解決災后重建的燃眉之急。
700億巨額災后資金如何分配和使用的呢?
本報記者獲悉,在震后重建資金方面,財政部目前的大體設想是,“要符合災后重建的規劃的具體項目上”,比如民房、基礎設施建設、學校、醫院,涉及很多部門。
“700億的災后基金涉及很多部門。”財政部預算司某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資金是由財政部來安排,具體實施是交給各部門以及地方政府。”
700個億投向
一份對以往災后資金去向的調查顯示,民航設施、教育、水稻、玉米等農作物補種和農業補貼也是災后基金的一個重要流向。
“部分災區正在進行第一階段規劃,其中主要的一項是臨時安置點的規劃。進入6月份,估計就要啟動災后重建規劃。”一位正在成都進行調研的建設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里面需要花費一些錢,但更多錢是花費在建設永久住房上。”
本報記者獲悉,目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已經率先制定和印發了《“5·12”地震災后過渡安置房規劃導則》。根據這個規劃導則,這些過渡安置房的使用壽命為1-3年,1-3年后可拆除過渡安置房,依據規劃修建永久性住房。
“建設這些房子都要花錢,這里面很容易出問題,我們希望這些災后基金能用在刀刃上。”一位工程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
災后重建迫在眉睫,首先是重建資金的到位。一位財政專家向本報記者估計,整個災后重建所需資金可能在2000到3000億元。
根據5月21日國務院研究部署當前抗震救災和經濟工作常務會議的精神和安排,中央財政今年先安排700億元,建立災后恢復重建基金,明后年繼續作相應安排。
“根據‘經驗’預測,今年投資的700億重建基金主要用于過渡安置房重建、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補貼、疾病治療等領域。”前述財政專家表示。
除了災后重建基金外,5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溫家寶總理還指出,要“中央財政安排250億元,加大對抗震救災的資金投入。”
2008年災后重建資金顯然不止上述資金。5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要“舉全國之力多渠道籌集災后重建資金”。
目前重建資金渠道,主要包括個人捐款、企業捐款、國外捐款、地方財政配套以及政府節約開支省下的資金等措施。
政府節約開支也是一大重建資金來源。這其中以“中央國家機關今年的公用經費支出一律比預算減少5%,用于抗震救災”的資金最為可觀。按照目前披露的信息,5%的公用經費預算的減少,主要是通過在全國開展支援災區全民節約活動;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減少會議、接待、差旅和公車使用支出;壓縮出國團組和嚴格控制公車購置;暫停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等方式籌集。
“災后重建資金估計還是會以專項基金的方式,按部門和地方層層下發。”前述財政專家人士表示。
明白賬、放心賬
“誰來監督管理資金,目前可能主要還是各個部門職能來監管。”前述財政部預算司人士表示。
對災后巨額重建資金的使用,需要一本明白賬和放心賬。
2003年7月,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境內發生里氏6.2級地震,造成50多萬人受災。中央財政下撥了1.2億元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但國家審計署在隨后的災后重建資金使用預算上,即發現,其中有5174萬元滯留在大姚縣級財政,有4111萬元救災資金被挪用,用于平衡預算、興建樓堂館所及招待費開支等。
前車之覆。“災后一些部門和地方,很可能會挪用重建資金用于面子工程,建豪華的政府大樓等等,需要監督。”前述財政專家表示。
本報記者獲悉,目前《社會救助法》和《慈善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上述法律草稿中,已明確指出要支持公募性和非公募性救災基金會的設立與發展。
制度的落實還需要時間檢驗。除了社會捐助資金需要規范使用外,來自各級政府的層層下撥的財政重建資金是監管大頭。
5月20日,中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的規章制度,重點要制定和執行籌集、分配、撥付、發放、使用等管理辦法;建立救災款物信息披露制度。
“關鍵是執行過程中細節規定不是那么詳細,現實操作中很容易有漏洞可以鉆,而審計等力量往往是事后發揮作用。”前述財政專家表示。 (記者 孫小林 邢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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