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報告,對國民收入結構調整、低收入人群消費能力、農民收入新增長點等都進行了詮釋和規劃。
換而言之,在經歷了為期一年的消費刺激政策之后,政府已經清醒地看到,僅憑家電、汽車的下鄉等消費刺激性政策,只能在短期內達到拉動內需的效應。長期而言,改變國民收入結構,提高國民收入,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消費能力,幫助農村群眾尋找到新的收入增長點,才是繼續擴大內需的關鍵。
這也是本次經濟工作會議上與老百姓關系最為密切的內容之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余斌曾經表示,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居民消費增長、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原因。
理論上說,居民收入包括勞動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對于大部分靠工資吃飯的工薪階層而言,勞動性收入是他們收入的最大部分,甚至全部。然而,統計數據顯示,在初次分配中 勞 動 者 報 酬 占 比 從1995年 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同時,城鄉間、行業間、人群間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收入分配不公等問題比較突出。
與此同時,二次分配的收入調節效果不明顯,收入向一部分人集中的傾向明顯。收入最高的20%階層和最低的20%階層的家庭收入差,已經從2000年的3.6倍擴大到了2008年的5.7倍。
國家信息中心的研究報告《以體制為切入口多角度促進居民消費》中指出,近年來我國儲蓄率上升,主要是企業和政府增加儲蓄的結果。而居民消費相對不足,主要原因并非傳說中的“儲蓄更多”,而是“收入相對下降”。
數字或許枯燥,但卻能讓人直面現實:在經歷了多年的高速G D P的增長之后,中國需要變換角度重新定位經濟增長的真正目的:是一味地用G D P來衡量是否國富民強,還是彌補民生欠賬,重新調整居民收入結構?
答案的指向很明確,可持續發展需要與企業利潤、政府收入同等比例增長的居民收入支撐。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和農村人群的收入增長,對于消費的拉動遠比高收入者要大。國家統計局經過測算認為,農村人口每增加1元消費支出,將對整個國民經濟帶來2元的消費需求。那么,如何提高居民收入以及改變現有的分配結構呢?有識之士早已經指出,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調整財政結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相信政策制定部門比我們更清楚,只是過程比較復雜。相對于直接給水、電、油、天然氣提價拉動G D P的操作方法,這樣的做法更需要政府部門徹底轉變增長理念,全心全意為民謀利,讓利于民。而只有端正了這個思想,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才能惠及大部分中國人。(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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