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臨近,貴州、天津、云南、安徽等地多個景區又掀起了新一輪門票漲價風潮。有意思的是,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發改委在8月27日發文,明確規定旅游景點不得在國慶節前集中上調門票價格。發改委語音未落,各地已經漲聲一片,頗有一點唱對臺戲的味道。這種渾然不把價格主管機關放在眼里,更不把民意當回事的行事作風,究竟是怎么養成的呢?
梳理近幾年來國內景點漲價的路徑,以及國家發改委多次出臺限漲令的內容,不難發現這樣一個現象:發改委提出的許多很有意義的價格規范,幾乎都沒有得到實際貫徹。文件最終只是文件,既不能在現實中有所體現,也沒能讓老百姓從中獲益。
比如說,發改委2007年關于門票價格管理的通知就明確要求,“門票價格應充分體現公益性”。強調公益性,這是發改委提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景點管理原則,合乎民心,也很符合自然正義的要求。因為,國內許多著名的風景區都是依托國家自然資源建立起來的,本來就應該讓公眾免費參觀游覽,即便要收取門票,也應該控制在最低限度內。遺憾的是,從2007年開始,各大景區的門票價格離公益性越來越遠,貼商業性越來越近,乃至已經脫離公眾的心理承受能力。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趨勢。
2008年,發改委、財政部等八部委又聯合出臺了一個更為嚴厲的門票價格整頓通知,除了一年內不得漲價的臨時性要求之外,這個文件還提出了兩個重要的原則。一是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門票價格調整,要按規定進行聽證,“廣泛聽取意見,提高決策透明度”;二是知名度較高、游覽人數較多的景點門票價格,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不得層層下放管理權限。但在現實中,人們不難發現,這兩個規范完全被架空了。今年“五一”前夕,黃山風景區決定漲價,當地假模假式地也搞了一個聽證會,結果聽證代表一致同意漲價。天知道這些代表都是些什么人,又是否能廣泛地代表民意?黃山門票價格調整公告由黃山市物價局發布,批準者是黃山市政府,這顯然是違背八部委的要求、層層下放權限的結果。
發改委的限漲令政策水平很高、指導性很強,也很有針對性,可惜就是不管用。原因在哪里,大家似乎也都明白。按照現行法規,地方景區門票定價權在地方政府。所以,發改委只能提一些規范性要求,既不能直接干預定價,也不能長期限價。在多次門票漲價風潮中,違反政策規定和合理限度的事情多有發生,但從未看到任何懲戒和糾正的措施,更沒有哪個地方官員為此受到批評。如此一來,發改委的紅頭文件自然也就“不在話下”了。
地方景區的門票定價權在地方政府,所以,門票漲價的實質并不是景點要漲價,而是地方政府要漲價。只要這個漲價沖動形成,就幾乎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止,這就是近幾年門票價格瘋漲的根源所在。通過媒體的調查證實,門票價格上漲所形成的收益,絕大部分都沒有用于景區的保護,而是被挪作他用。比如,云南石林風景區近3年來門票收入超過9億,但日常資源保護經費只占7%,不過區區6300萬元,而這家風景區最近又在張羅漲價。誰能告訴老百姓,景區門票的龐大收入到底都流向哪里了呢?
門票經濟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個怪誕現實,它正在向著瘋狂和沒有底線的程度發展下去。有人計算過,如果要到黃山市做一次盡興的游覽,門票費用將是一個可怕的數字,因為黃山地區大部分山水村莊都要收取門票。用不了多久,人們或將駭然發現,所謂旅游,已經與風景名勝無關,而只是坐著飛機火車四處游走。這難道就是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嗎?
看樣子,在遏止門票價格瘋漲這個問題上,發改委表現得很睿智、但是非常無力。既然不能寄希望于紅頭文件,恐怕只得另覓良方。只是不知道,就算大家真能想出好辦法來,又能以什么途徑把它落實到現實中去。這真是一個讓人苦惱的問題。(蔡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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