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8日電 28日,審計署公布了對“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績效審計的調查結果。審計署指出,從審計調查情況看,“三河三湖”目前整體水質還比較差,三方面工作不完善造成此種局面。
審計署在報告中說,從調查情況看,“三河三湖””(遼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目前整體水質還比較差。環境保護部對“三河三湖”347個國控斷面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水質監測情況顯示:淮河、遼河為中度污染;海河49.2%的斷面水質為劣V類;巢湖平均水質為V類;太湖平均水質為劣V類;滇池平均水質為劣V類。
形成這種狀況,除環境變化、社會發展、經濟增長等客觀因素外,還有三方面重要原因:
第一是相關政策措施不夠完善,包括環保審批前置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尚不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統計和考核指標體系不夠完善。
第二是部分水污染防治工作尚不完全落實到位,包括水污染防治五年規劃落實不力,部分地區環境執法不到位,部分入湖河流及源頭地區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夠,部分地方農業和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薄弱,城鎮污水、污泥和垃圾處理不完全到位,部分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對環保工作重視不夠。
第三是部分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和使用不夠規范。包括挪用和虛報多領水污染防治資金5.15億元,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處理費及排污費36.53億元,水污染防治資產閑置和部分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能力未達到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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