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周銳)中國證監會15日就《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指引》向社會征求意見,計劃允許證券投資基金審慎合規投資股指期貨。
據了解,《指引》對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參與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風險管理、內控制度等方面均有具體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一、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應以套期保值為主。保本基金可以在確保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量進行以追求收益為目的的投資。
二、基金投資股指期貨需控制持倉規模和投資杠桿;限制日間回轉交易;保持基金的流動性和風格穩定。
《指引》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股票總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三、基金管理公司應針對股指期貨投資制定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此外,還應建立股指期貨投資決策部門,并授權特定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
四、基金應在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貨的投資情況,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貨投資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
中證監相關負責人要求,基金公司在投資股指期貨前,需從人才、技術、風險管理能力和發展戰略這幾方面,對自身做一個全面評估。總之,一定要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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