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正式批復中金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一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在京表示,設計股指期貨合約和修訂業務規則的實踐充分體現了“高標準,穩起步”的基本理念。
“不是不讓股票市場的個人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上述負責人強調,相關制度設計考慮到股指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對投資者而言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市場,且股指期貨市場是一個專業性強、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的市場。因此,“希望投資者能夠準確和深刻認識股指期貨的特性,特別是風險特征,區分與股票交易的差別,全面、客觀評估股指期貨的風險和自身承受能力,理性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上述設計理念體現了合約和業務規則修訂的各個方面。例如合約乘數高、價值大,適合機構投資者和有實力的個人投資者;合約最低保證金從10%提高到12%,進一步降低杠桿幅度;投機持倉限額從600手大幅壓縮到100手,符合要求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都可以申請套期保值和套利編碼,在有效抑制投機交易的同時,促使大型投資者浮出水面,接受監管。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解釋說,股指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性質不同。從長期看,股票市場是一個可以獲得正回報的市場;而期貨市場主要是風險管理市場,其功能是通過期貨交易將風險切割并轉移到愿意承擔風險的投資者身上,從短期和長期來看,它都不會創造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市場不是一個投資市場,不存在股票市場所謂的“炒新”和“搶籌”等概念。
“股指期貨是適應股票現貨市場機構投資者需要而產生的,并不適合普通投資者廣泛參與,所以各國監管部門都對中介機構開發客戶以及大眾投資者參與這個市場提出較高要求。”該負責人說,近年來,美國次貸危機和我國香港雷曼迷你債券等重大風險事件都揭示出,任何金融創新都必須處理好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認知能力相適應的關系,妥善做好相關制度安排,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投資者。因此,“中國證監會當前制定和實施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更具有現實意義。”(記者 周翀)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