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中金所出臺股指期貨交易細則。縱觀細則,中金所秉持了兩大理念:一是提高門檻;二是監管嚴厲。
所謂提高門檻,就是保證金比例提高而持倉限額下降。典型的修改如“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為防止價格操縱,將持倉限額標準由600手降為100手”。同時,為了防范風險,交易所與監管者有極大的權力控制市場,甚至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有些匪夷所思,什么叫“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幾天算連續?三天上漲一天下跌算不算單邊市?如果做的是套保交易,出現單邊市并不是減倉的理由。當然,監管層做出了限制,對于批準為套保的實行較為寬松的審批手續,顯然不在此列。
擔心市場波動過大,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雖然沒有了熔斷機制,但管理層給出了單日可以漲跌的最高限額就是20%,所有超過這一漲跌幅的收益將全部被視為無效。持倉100手的限制,限制了所需動用資金在5000萬以上的機構,是為了徹底地杜絕市場被大資金操縱,但期貨市場講的是合縱連橫,以如此直白的做法就想限制投機,是癡人說夢。
上述修改典型地反映了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態。如果考慮到索羅斯、查諾斯等做空巨頭已經在香港地區排兵布陣,恐怕有人會睡不著覺。事實上,空頭大鱷們正在密切關注著中國金融期貨的情況,如同鯊魚聞到了血腥的氣息。中國要避免國際空頭大師的襲擊,僅僅依靠控制人民幣資本項目是遠遠不夠的,黃光裕等案件早就提醒我們,地下資金流向四通八達,并且,資金有風向標的作用。
從中國臺灣地區的期貨交易所的情況來看,股市漲跌與外資有極大關系。
根據東方證券的研究,臺灣地區的股指期貨與市場息息相關。借助外資每日買賣超數據 (全體外資買賣股票金額的凈額,臺灣證券交易所于每日收盤后公布),可以看出外資買賣股票的時機與股市漲跌的相關度。結果令人驚嘆,指數的漲跌似乎在聽外資買賣股票的號令。我們以2002年8月1日為起點,到2004年、2008年,臺灣的股指漲跌如同外資買賣的追光儀。
有人說,A股市場有天然的屏蔽優勢,不可能出現當年臺灣市場的情況。不過,國際資金可以借用新加坡的A50指數等,起到放大影響力的作用。查諾斯現在只能靠拋空與中國房地產相關的股票來間接刺破金融泡沫,但中國期指的推出,以及與新加坡期指可能形成的聯運,使查諾斯可以獲得現成的工具。新加坡對股指期貨沒有倉位的比例限制,國際資金可以自由地在新加坡實現對中國A股股票交易對沖的需求。在國內,他們可以分倉鎖定籌碼,在國際上他們則可以通過集中精力攻擊某個板塊來撬動A50指數,進而撬動A300指數,通過在國內與國際兩大市場上的聯袂出擊,獲得完勝。
我們能寄希望于外管局與證監會的雙重監管嗎?等到他們把明星炒股有多少真多少假、外資有多少真、多少假等系列問題都澄清后,再選擇信任他們不遲。總體而言,我國目前的反“洗錢”手段十分完備,不過都是針對通過正常的渠道的君子而言,至于動輒在避稅島上注冊的公司、在全球都設有分支機構的巨鱷就困難重重。不要說國際投資家,就是中國央企的金融衍生品與國際資產,恐怕也不是短期內能夠查得清楚的。
只看重眼皮子底下機構的套保收益的話,今后機構為了應對境內外兩個股指期貨市場的不對稱,有可能通過兩個市場套利。將會對更大的風險木然不覺。
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的推出似乎火燒眉毛,處處都顯示出“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的氣魄。股指期貨的推出應該晚于融資融券,在現貨市場上的做空機制理應先得到培育,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體現。至于如何定價,如何約束內幕交易等至關重要的細節,在技術上付之闕如。
股指期貨再過兩三個月可以推出了嗎?我存疑。(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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