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將推進煤電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理順煤電價格關系,促進協調發展。
第一,煤炭價格繼續實行市場定價,由供需雙方企業協商確定,堅持以質論價、優質優價等原則,進一步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
第二,參考國際通行做法,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電煤市場價格指數,通過價格信息網絡及時發布,為供需企業協商價格提供參考依據,引導生產和消費。
第三,清理各地區、各部門現行煤炭生產、銷售過程中征收的各類收費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設立的收費和基金,整合性質相近、重復設置的收費和基金,推進涉及煤炭資源稅費制度改革,減輕煤炭企業負擔。
第四,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競爭確定電價的機制。過渡期內,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調整發電企業消化煤價上漲比例,設置煤電聯動最高上限,適當控制漲幅。當前,要保持煤炭、電力價格基本穩定,促進經濟協調發展。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