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關于“今年1—8月份國內成品油平均出口價為2.4元/升”的報道,中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周若洪表示,按海關統計的金額和數量計算的價格為不含稅價,而國內銷售成品油價格包含了增值稅、消費稅以及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兩者不具有可比性。
他指出,報道中提到的成品油出口價2.4元/升是根據1—8月海關統計的實際出口金額除以出口數量簡單計算得出,而海關統計的出口金額和數量不僅包含汽油、柴油還包括航空煤油和價格比較低的石腦油、燃料油,按此計算的價格與國內汽柴油價格沒有可比性。另據海關今年前3季度統計分析,我國國有企業出口成品油占同期我國成品油出口總量的68.1%。此外,外商投資企業出口519.8萬噸,占30.5%。同期出口汽油313.4萬噸不到20%。同時,海關統計的貿易金額和數量都是按照進出口合同的數量和金額統計的,數量包含來進料加工貿易的數量,而部分來進料加工貿易合同簽訂的金額是加工費,導致按海關統計的貿易金額除以數量算出的價格偏低。此外,海關統計的汽柴油出口價格沒有包含進口國國內銷售費用,因此與國內汽柴油零售價格也不可比。(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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