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自行解決交通事故,肇事雙方如定錯事故責任,保險理賠實行“將錯就錯”原則;開車碰瓷職業騙保者將被以涉嫌“妨礙公共安全”論處,刑期可高達10年。昨日,北京市交管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等相關負責人做客北京市交管局網站,透露了上述消息。
雙方協議將做理賠依據
自去年7月1日“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實行至今,司機采用“快速處理辦法”,自行協商解決比例已達75%;事故占路擁堵報警下降60%;事故車輛保險理賠平均用時24天,較實行前縮短20余天。
據北京市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肖偉明介紹,肇事雙方如未隨身攜帶專用協議書,“可隨便找一張紙把情況記錄清楚”,該張草簽協議同樣生效,至保險公司理賠時,工作人員將現場指導重填協議書。
保監會北京監管局財產保險監管處處長助理馬驥介紹,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雙方自行解決時如定錯責,保險公司即使發現了問題,也會“將錯就錯”,仍按雙方初定的賠償責任理賠。對此,保監局已向各保險公司下發通知。
碰瓷涉嫌“妨礙公共安全”
據介紹,運用保險公司與市交管局的共享平臺,9月內,已有9個碰瓷職業犯罪團伙被查。東城交通支隊事故科科長姜小川表示,交管局已設黑名單數據庫,“碰瓷騙保者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社會危害性很大,因此可被定為涉嫌‘妨礙公共安全’,懲戒程度遠高于詐騙類犯罪行為。”
據介紹,詐騙犯罪可判2、3年徒刑,但“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刑期可達10年。
阻擋事故車挪移須擔責
依據“快速處理辦法”中的規定,肇事車如受輕傷,應立即挪離事故現場,否則一旦引發擁堵,司機將被罰款200元。姜小川表示,事故車挪離現場過程中,其他車輛應主動避讓,如因其他車輛不避讓再次引發事故,其他車輛將承擔相應責任。例如事故車連續并線,可后方車輛未停車讓行,結果與事故車相撞,后方車輛將承擔事故全責。
據肖偉明介紹,為鼓勵司機使用新辦法,交管部門視情況采用免責程序,如追尾事故多由后車負主責,交警現場處理時后車司機會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附加處罰。但如采用新辦法自行解決,后車司機免交該項罰款。
(記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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