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二手車交易(轎車)50.30萬輛,同比增長32.88%,二手車增長速度開始直追新車銷售,特別是北京市場,二手車交易勢頭正盛,但是二手車交易環節的誠信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二手車行業發展的瓶頸。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二手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改善二手車交易環境。但是從目前各界的反映來看,這一合同文本施行可操作性仍然值得商榷。
●合同內容禁止黑車、贓車交易
據介紹,新的合同文本共有8項條款,涵蓋車輛基本情況,價款和過戶手續費支付時間、方式,風險承擔,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示范文本規定,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繳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如出現不符,將由賣方賠償所有損失。
針對買主對所買車輛是否為“黑車”、“贓車”的擔心,范本特別明確車輛要附帶8份文件憑證,包括《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車輛保險單、購車發票,如果賣主提供假信息,買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此外,示范文本還包括一份《車輛狀況說明書》,說明書包括車輛基本信息、重要技術配置及參數、是否為事故車、車輛狀況描述和質量保證等5大內容,還附帶具體的填寫說明。
●“合同”缺少有效的處罰措施
單從合同的內容看,《二手車買賣合同》不啻為一個保證二手車規范交易的好合同,即使在汽車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這樣的合同文本仍然具有前瞻性。但是從目前的國內二手車交易的特殊性來看,國內二手車因其手續繁雜及交易方式的多樣化等都成為阻礙這一合同文本施行的“絆腳石”。
首先從二手車手續來分析,國內二手車交易中的每一輛車都要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車輛保險單、購車發票等手續,試想一個普通的二手車消費者,在辨別這些手續的真偽性方面都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更不用說這些手續是否齊全對二手車交易的重要性了,因此單從合同的內容來看,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證沒有實質的意義。要是一些二手車商不負責任地簽寫虛假內容,出了問題也沒有相對的依據進行解決。
●合同有利于品牌二手車規范交易
其次是國內的二手車交易方式比較多樣化,二手車源既有國有資產性質車輛,也有公司單位車輛和個人的車輛,這些車源的多樣性注定了二手車交易的復雜程度。一家二手車的經紀公司,如果沒有從車源車況等源頭下工夫,很難在二手車銷售的過程中誠信對待再次銷售,而我國目前主要的二手車交易方式仍然由入住市場的二手車經紀公司主導,車源的問題是二手車交易過程中不規范的主因。
一些專業人士認為,目前二手車誠信問題不是單純的交易過程中的誠信問題,而是二手車行業從車源到銷售終端普遍存在的問題,單從交易的一個環節來規范,短期內仍不能解決二手車普遍的誠信問題,甚至會影響目前二手車行業的發展。
然后從二手車交易方式的多樣性來看,二手車誠信將涉及二手車拍賣、二手車個人交易、二手車經紀交易和品牌二手車銷售四個領域,這些交易方式中的前三項目前仍然沒有行業規范,因此二手車的誠信問題仍然不是短期內能解決的問題。如果強制實施,二手車交易的投訴會大量增加,而相關投訴的解決沒有可以參照的依據,因此很難從根本上杜絕二手車違規交易。
●二手車誠信問題是全行業問題
目前,只有企業介入的品牌二手車有實力進行《二手車買賣合同》的試行,這對于二手車樹立品牌將起到一個明顯的作用。而一些其他類型的二手車交易方試行仍然存在很多困難。目前看來,二手車行業缺少權威的評估檢測、二手車維修標準等等,這些不利因素將導致誠信問題成為一個全行業的問題。
目前大部分的汽車企業以及市場已經開始新合同的試行。如一些品牌二手車商承諾: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買方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則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
一些專業人士認為,短期來看,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將能在品牌二手車領域首先樹立良好的口碑,使越來越多的二手車商誠信交易,從而推動整個二手車行業健康發展。(何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