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將于近日在廣州聯合召開會議,其中一個最主要的議題就是征集業內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實施修改意見。由于《反壟斷法》已于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明年8月1日正式實施,而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部分內容有違反該法的嫌疑。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核心在于品牌授權,由此造成汽車廠商與經銷商地位嚴重不對等。賦予了廠家對銷售的高度控制權,把本該由市場來調控的自由競爭環境變成了由廠家認可方能實施的“準行政管理機制”。一位汽車市場的負責人表示,《辦法》本身就違背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阻礙了汽車流通和服務領域應有的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這也是目前國內4S店泛濫的結果,也是家電行業中“國美”、“蘇寧”不會在汽車行業出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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