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動自行車標準爭論得沸沸揚揚之時,昨天,市消協公布電動自行車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北京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普遍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隱患,其中,包括濟南木蘭、上海永久、飛鴿集團等知名廠家出產的相關電動自行車。
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購買了這些電動自行車,并委托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續行里程、絕緣性能等13項指標進行測試。
根據國家和北京的有關標準,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北京則規定,最高車速大于20公里/小時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核發牌證,不得上道路行駛。但比較試驗發現,共有11種電動自行車車速超標,其中包括濟南木蘭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瀟灑牌TDH01Z型電動自行車,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蘭翎牌TDP9224Z型電動自行車,飛鴿集團天津自行車二廠生產的AAA牌TDR01Z型電動自行車。超速最嚴重的為30多公里/小時。
市消協還表示,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過重會影響制動效果,一旦遇到緊急情況,由于慣性大,可能會造成一時剎不住車,產生重力加速度,造成交通事故。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此次共有11種電動自行車超重,上述3種電動自行車依然在列。
-鏈接建議30公里/小時
有關媒體日前報道,自行車協會有關人士提出,現在國內在售的電動自行車,質量幾乎都在40公斤以上,但電動自行車標準十年未變。因此,建議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應該放寬至30公里。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董揚表示,電動自行車開到三四十公里,對行人和機動車都很危險。(記者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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