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4日電 (記者 張量) 通用汽車與四川騰中重工于美國東部時間10月9日正式宣布雙方就通用旗下高端全路面悍馬車業務的出售簽署最終協議。消息傳來引起許多人的關注。有樂觀其成者,也有批評質疑者。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所所長王志樂教授對此給出了獨到見解,呼吁國人對于我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走出去收購國外著名企業,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王教授綜合幾篇批評文章的觀點指出,一些人主要質疑以下幾點:
——質疑騰中買了油耗大的悍馬,不符合節能減排的政策導向;
——質疑騰中收購資金來源以及今后如何還債;
——質疑騰中僅收購品牌商標所有權及專利使用權為什么不收購所有權;
——質疑騰中缺乏汽車運營的經驗,如何管理汽車企業。
因此批評者認為政府部門不應當批準“騰中買馬”。
王志樂說,根據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企業境外投資有四種情形之一的,商務部將不予核準: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損害我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可能違反我國對外締結的國際條約;涉及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和貨物。顯然,“騰中買馬”不涉及商務部不予核準的這四種情形。
王志樂指出,上述質疑也沒有涉及這四方面的問題。他們質疑的是騰中買馬的經濟和技術可行性問題。但是,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自行負責。”換言之,商務部將不就境外投資的經濟技術可行性進行審核。
他認為,商務部出臺的這個管理辦法是很開明的規定。管理辦法體現了促進和規范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目的,而且也體現了按照企業發展自身規律和市場經濟發展規則運用行政核準權的思路。
王志樂說,對于我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走出去收購國外著名企業,我們認為應當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那么多的批評和質疑。我們應當尊重企業家的決策,給企業家良好的寬松的經營環境。
他說,從6月初提出收購悍馬到最近正式簽署合同已經經歷了整整4個月時間。在這4個月時間里,面對種種質疑,騰中重工顯然會進行全面斟酌,權衡利弊。因為收購悍馬所需投入的是真金白銀,作為民營企業家,收購失敗不可能由國家買單。
因此,王志樂指出,對于民營企業家我們應當給予足夠的尊重,畢竟騰中重工決策者對公司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最清楚,對收購悍馬的利弊以及如何收購最清楚。何況這是用他們自己的資金去收購,而不是國有資金去收購。其他人不應當在他們的對面指手畫腳,這也批評,那也質疑。我們要給中國的企業家更寬松的經營環境,尊重企業家的選擇。
王志樂說:“我們應當尊重企業發展的自身規律,從企業發展規律看待海外收購。賣出企業和買入企業都是企業實施發展戰略的重要措施。從產品買賣到企業的買賣,其實是企業競爭的更高階段。經過30年改革開放中國企業已經得到成長壯大,今后面臨的挑戰和機遇都是如何走出去在全球范圍吸納資源整合資源。這方面我們還需要靜下心來做很多功課,學習很多企業的經驗和教訓。我們要通過接受外資并購和走出去并購外國企業來學習跨國并購。不參與并購,不可能學會并購,更不可能走向世界并購外國公司。”
王志樂認為,騰中重工此次收購悍馬品牌和商標的所有權以及專利技術的使用權,作為一個財務投資實際上是聰明的選擇。這一做法符合騰中重工沒有汽車制造經驗的實際。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應當支持騰中重工對悍馬的收購。如果騰中重工收購悍馬成功了,中國其他企業可以從中吸取經驗。即使由于種種原因收購失敗了,其他企業也可以從中吸取教訓。如果大家都不去實踐,中國企業不可能成功地走向世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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