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給我們一個電話,保險理賠全部幫你搞定!”這是車行在向客戶推銷車險時最常見的話語。為了方便客戶,目前大多數車行都提供了保險理賠一條龍服務:2000元以下的輕微事故不需要交警與保險公司證明;出險后將車開往車行,由車行代辦理賠,車主不用墊付維修費用。這項服務深深地吸引了車主的關注,也在實際理賠中帶給車主諸多便利。
為了加強風險管理,由平安、人保、太平洋三家保險公司高層達成一致意見,并聯手在8月1日推出新規定,引起了汽車行業的強烈反擊(詳見南方日報9月11日B3
04-B305版中的相關報道)。據悉,保險公司仍在完善新規定,近期內將推出正式版。除了經銷商手續費下降外,新規定在理賠流程上也發生了較大變化:規定所有車輛出險,必須向保險公司現場報案后才能進行索賠;此外,車輛事故修理賠付,4S店、維修廠將不再使用第三方“代理索賠”的操作方式,維修費將由車主自己墊付,理賠款直接打入車主賬戶。目前新政已在佛山率先試點,本月底將在全省統一實施。新規推出將徹底改變車行現行“一條龍服務”的操作方式。
-焦點
小刮蹭也要報案?
近日,車主王小姐按照慣例,將事故車輛直接開到4S店處理,卻發現因為未向保險公司報案,只能自費維修。“之前在車行購買的車險,小擦蹭都可以直接開到維修站搞定,為何現在不行?”雖然車行通過維修費打折、賠禮道歉等方式尋求客戶諒解,但這些舉措仍然未能平息王小姐心中的怨氣。
記者了解到,類似情況近期在車行不斷上演。與以前不同,現在不管大小事故,即使是小刮蹭,車主也要首先向保險公司報案,否則將無法進行理賠,而且車輛在異地出險也將遵循新規定。保險公司為了配合新規的執行,盡力提升理賠效率,通常市區范圍內,車主報案后,工作人員將在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查勘。據統計,新規實施一個月,三大保險公司的報險率下降兩成以上。
新規與“簡易處理”沖突?
在此之前,廣州交警部門已聯手保險行業推出快速理賠新舉措,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交警不再到場處理,事故當事雙方可以自行協調“簡易處理”,隨后再到保險公司指定的服務中心處理。而新規要求所有大小事故,都要向保險公司報案,是否與“簡易處理”的綠色通道做法有沖突?
“這并沒有沖突,雙方事故仍然可以按照小事故快速處理的規定執行。”中保天河區莫經理向記者解釋,現場報案才理賠主要是針對單方事故而言,并沒有影響小事故快速處理的規定。如果出現雙方事故,為了不影響交通,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后自行協商,不用報交警部門。換句話講,新規定更多是為了杜絕單方事故中的騙保行為。
-爭論
政策多變
保險公司突然“變法”,車行最集中的抱怨為車險政策變化太頻繁。記者采訪了本地十多家經銷商,絕大多數認為保險公司在車險業務中太過專橫、霸道。據悉,本次“變法”距離上次優惠政策的調整不足三個月。
另外,保險公司在向經銷商傳達政策方面也不規范,“從來沒有正式文件下達,僅僅通過口頭或短信形式通知。”經銷商如是說。據介紹,三大保險公司類似的聯手行動已不是第一次,車行選擇聯合“吶喊”,是不滿保險公司在車險業務上的專制,希望借助行業的力量爭取到車險業務中的話語權。
行業整頓
令保險行業“痛定思變”的重要原因是車險業務凈利潤幾乎年年虧損,行業整頓已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某經銷商總經理坦言,保險公司能夠痛下決心整頓保險市場,無論對保險公司、經銷商還是消費者都有利好趨勢,只有行業更加規范,正規經營的商家與遵紀守法的個人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保障。目前,假現場、一次事故多次賠償的騙保案主要集中在一些中小修理廠,經銷商認為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不嚴所造成的賠付率高,卻要經銷商與車主一起來承擔,新規定的理賠操作更加復雜。
賠付率不合理
目前,三大保險公司給予經銷商的保險政策主要依據了各自的賠付率情況。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主要參照了出險時間、出險次數和出險金額三個變量,但前兩者對賠付率的影響更顯著。目前由于新車出險率遠遠高于續保車輛,造成新車保險業務為主的經銷商賠付率甚至高于以續保業務為主的街邊維修店。據悉,騙保行為更集中的街邊店,卻比“正規軍”的經銷商享受更好的保險政策,許多經銷商都對此憤憤不平。而保險公司也從來不主動向經銷商公布賠付率數據,一些經銷商認為僅依據賠付率并不能客觀反映出經銷商的實際賠付情況。
但保險公司的解釋是,經銷商與一般修理廠的保險政策存在很大差異。雖然修理廠在新車保險業務上的手續費更高,但在理賠政策上卻遠不如經銷商。據悉,保險公司對一般修理廠的工時費標準僅為4S店一半,而且零配件上的折扣率更高。而不同經銷商之間的賠付率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理賠時的定損額上。例如:一輛車出險,保險公司在賠付率較低的A店可給1000元的定損額,而在賠付率較高的B店只能給予950元的定損額。這造成賠付率不同的經銷商在保險理賠業務上的利潤不同。目前車行仍然提供“一條龍服務”,許多經銷商只能通過工時費壓縮來填補定損額偏低帶給客戶的損失。保險公司變相將風險進行了轉移。
車行維權
此次保險公司的“變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經銷商的維權意識。據悉,雖然許多經銷商與保險公司都簽署了合同,但合同在細節上交代不清晰,例如手續費、維修工時費、零配件折扣率、合同有效期等均未寫進合同。在保險公司單方面修改理賠規定后,經銷商缺乏有力證據進行維權。
“這讓我們以后會更關注合同細節!”某經銷商無奈地告訴記者。在這次“變法”中令經銷商最為頭疼的是客戶投訴增多,經銷商認為保險公司出臺新政時,應區分已投保與未投保客戶。“保險公司單方面修改協議,意味著提前終止投保車主的合法權益”,保險公司之前承諾給經銷商,經銷商又承諾給車主,新規推出后,對于做品牌的經銷而言,遭受前所未有的客戶信任危機。
理賠收緊
此次車險理賠新規是對委托代理的規范,8月1日起已推行車身劃痕出險后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行不再享受代理理賠服務,車主需要自己先墊付維修費,出具發票等相關證明到保險公司索賠。目前,保險公司醞釀近期推出的新規,將繼續限制車行代理理賠的范圍。平安保險公司理賠負責人表示,以前由于保險公司未到現場勘查,事后常出現出險車主的描述與實際不吻合的情況,有些維修中心為獲得更多的收入,利用客戶的車制造更大的損傷甚至制造“假理賠”,損害了車主的利益,這也是新規出臺的原因之一。
多家經銷商總經理認為,如果真正取消經銷商的代理理賠權,經銷商在保險業務流程上處理起來更簡便,“因為由車主先墊付維修費,經銷商保險回款情況更理想”。但車主會因此增加很多麻煩,例如:車輛定損額與理賠款之間的差異;車主墊付維修費后,而理賠款拖延三個月;保險公司現場查勘人員數量不足,服務相對滯后等,可能引起更多投訴產生等。另外,取消車行代理權后雖然對騙保現象有所規避,但保險公司也會考慮到增加人員的成本以及車主投訴增加等問題。部分經銷商悲觀地預測全面取消車行代理索賠的權限,短期內很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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