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自廣州市交委獲悉,《廣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運營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辦法》)于后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屆滿,將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網絡規劃,分三步實施,先試點后推廣,首期服務點主要分布在BRT沿線。
設公共自行車服務點
《辦法》明確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需使用道路(含市政路、公路,下同),并作為公共交通配套出行方式的公共自行車服務運營活動。不適用封閉園區、旅游景區、江邊休閑帶等不使用道路的特定區域。
對于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設置,一是網點規劃要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網絡資源,方便乘坐地鐵、公交車、客運車輛、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及游客使用公共自行車進行短途接駁;二是服務網點要以主要公共交通要道、樞紐站、地鐵出口及商業街、居住區、機關、學校、醫院等人流集中的區域為依托,以點帶線,以線聯面,逐步輻射形成網絡。
網絡將分三步走
廣州市交委介紹,廣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目的是滿足市民短程交通接駁需求,解決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出行后從站點到目的地“最后一公里”和短途出行問題,服務網絡規劃分三步實施:首期服務點主要分布在BRT沿線;二期服務點主要分布在全市公交站場和客運站場;三期服務點主要分布在金沙洲、亞運城、同德圍、南沙區等區域。
1小時內免費租用
近期,經物價局審批,租用公共自行車實行1小時內免費租用;1小時以上至2小時(含),收取1元租車服務費;2小時以上至3小時(含),收取2元租車服務費;超過3小時以上的時間,按每小時3元計費(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24小時最高限價30元,每次租賃超過12小時不足24小時的,按24小時最高限價計算。
租車費將在還車時在租車卡或臨時租用卡內自動劃扣。租車者須使用全市統一的公共交通一卡通,租用前應當交納一定數額的押金,并按規定支付租車費用。
據市交委介紹,采用1小時內免費,吸引更多市民選擇公共交通低碳出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不定期對公共自行車系統運營者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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