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開車還是新手,某次下班回家,在停車時妻子下車幫忙察看地形,哪知劉先生方向盤突然回盤過大,手忙腳亂間錯把剎車踩成了油門,不慎將妻子撞傷,花了數千元治療費。事后,劉先生以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為由,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商眾專家點評
該案例是否理賠的依據是第三者責任險,該保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規定的責任限額內賠償。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中明確規定,所謂“第三者”應排除4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車內人員。
在該案例中,劉先生的妻子屬于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不屬于第三者,因此不在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內。據說,這樣規定是為了防范某些用心不良的人為了騙保,對家庭成員實施傷害而設定。不僅在車險中,在其他責任險中也有相關規定。
商眾車險專家建議,隨著我國車輛擁有量的迅速增加,一些造成自家人或者搭車人傷亡的事故也經常出現。對此,單獨的第三者責任險已難以提供保障。建議車主可以購買以下兩種保險:
一、車上人員責任險。該險種是一款附加險,當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車上人員人身傷亡,保險公司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二、意外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一樣,對于家庭成員是免除責任的。因此,為了提高自家人的保障水平,也可以給自己和家人都購買一份交通意外險。當自己駕車出現事故時,此類的保險將給予賠償,減少家庭的負擔。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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