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有望從今年5月1日起施行。在昨日舉行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該條例提請審查批準。記者發現,在提請審批的條例樣本中,此前備受關注的“醉酒駕車肇事終身禁駕”、“一個站臺最多停6條公交線”等條款已被“拿掉”。據悉,此前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在對該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時,因相關原因刪除了上述條款。
“終身禁駕”已被取消
此前,條例草案修改稿第六十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該條款一出,立即引發各方熱議。因南京市政府法制辦就該條例草案公開征集意見時,正值“張明寶事件”發生不久。相比于現行法律法規,“吊銷駕照”“終身禁駕”等規定無疑加大了對酒駕的處罰力度。
不過,此次提交審議的條例文本中,上述條款已被取消。至于原因,南京市政府法制辦未作正面回答。不過記者了解到,在該條例審議及報批的過程中,國家有關酒后駕車的處罰規定已進行調整。此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罰款,記6分。去年12月份,國家公安部新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處罰措施“升級”,酒后駕駛機動車,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
有關人士分析,《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之所以取消“終身禁駕”的相關條款,很可能是為了“與上位法相統一”。記者看到,省人大法制委員在審議報告中稱,“該條例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地方法規不相抵觸,建議本次常委會審議后予以批準!
同一站點不再限定“6條公交線”
條例中另一項備受關注的調整是有關公交站臺設置的。此前的草案修改稿中規定:“公交線路、站點應當合理設置,方便乘客換乘。同一公交站點一般不得超過6條公交線停靠。”此條款公布后,有關“6條線路”的要求引發很大爭議。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南京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楊濤觀點鮮明,明確反對這一限制。楊濤認為,在公交大發展過程中,城市中心區、繁忙路段上的公交線路大幅度增加,公交線路重復系數急劇提高,有必要予以規范。但是不能因此忘記服務與方便民眾的初衷和公交優先原則。如果非要對公交車站?烤路數的上限定得太死,反而會倒過來使個體機動車交通量增加,又會加大道路交通壓力。
在此次提交審議的條例文本中,記者看到,原來有關“6條線路”的要求已被刪除,改成了“公交線路、站點以及同一公交站點停靠不同公交線路數量應當合理設置,保持交通秩序,方便乘客換乘”。同時,還要求開辟、調整公共汽車的行駛線路、站點和開辟、調整長途汽車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駛線路、站點的,有關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并及時向社會公示調整后的線路、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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