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朝陽區東五環上,一輛山東牌照的大貨車失控翻越隔離帶,與三輛車迎面相撞,導致7死1傷。后事辦理完畢,5名死者家屬和1名車主提起民事訴訟,向肇事者及保險公司等索賠440余萬元。記者昨天下午獲悉,朝陽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6名原告共同訴稱,“7·28五環特大車禍”的發生,是因為山東路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路翔公司)的司機劉平,開著一輛大貨車、后掛一輛掛車,未能安全駕駛造成的。當時大貨車逆行越過五環路的中心隔離帶,逆行進入另一側車道,與正常行駛的3輛車迎面相撞,造成7人死亡1人重傷、3輛車毀損的嚴重后果。
交管部門認定,劉平駕駛貨運機動車在禁止通行的時間進入東五環路,超速行駛且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是導致此次車禍的原因,劉平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原告認為,路翔公司是肇事車輛的掛靠單位,李令洪是肇事車輛的實際車主,劉平是肇事車輛的司機且對事故發生有重大過失,三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任丘保險公司華北石油二部是肇事車輛中“東風”半掛牽引車的保險人,應在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追訪
>>原告
已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昨天下午,6名原告的代理律師李振江說,目前死者家屬已經回家,“但失去親人的創傷,還是會令他們情緒激動。”李振江說,近日檢察官找家屬了解情況時,一名家屬情緒失控痛罵肇事司機。
李振江介紹,死者的后事9月辦理完畢,死者馬先生的家屬等人就聯合起來,到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依照我國的法律,此類案件的審理原則是“先刑事后民事”,家屬們要在司機劉平的刑事案件結案后,才能和眾被告對簿公堂。
李振江說,交通肇事的民事賠償,往往存在執行難的問題,因為一些被告會在起訴前把財產轉移出去。
為此,原告們起訴的同時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數額基本與索賠數額一致。記者了解到,這個訴前財產保全是針對路翔公司和車主李令洪的,其中路翔公司名下有80多輛貨車。
>>被告
車主稱變賣家產賠償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路翔公司負責人劉希東。先是一名女子接聽電話,稱劉希東不在。幾個小時后,記者再次撥打電話,一男子聽完記者的詢問后,他自稱并非劉希東而掛斷電話。
車主李令洪接受了記者的電話采訪。他剛聽說車禍后很震驚,曾來過北京處理此事,見過死者家屬談過賠償的事。談到此次訴訟,他自稱還未接到傳票,“但是我已經把家產變賣了,能賠多少算多少吧。”至于肇事貨車,李令洪說目前還在北京。“那車是我借錢買的,剛跑了半年就出車禍,現在還有債主追著我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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