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中國檢察機關堅持把查辦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作為強化訴訟監督的重要手段,1998年至2002年間共立案偵查涉嫌濫用職權、索賄受賄、枉法裁判,以及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犯罪的司法人員24625人。
法制日報引述第十一次全國檢察工作會的消息報道說,五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始終把加強訴訟監督作為維護司法公正的著力點,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實體監督與程序監督并重。
在刑事訴訟監督上,一方面注意防止和糾正打擊不力的問題,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35585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決定追捕49761人。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訴24447人。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7992件;另一方面注重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決定不批準逮捕461362人,不起訴102715人。(楊新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