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中共中央日前決定:李克強同志任河南省委書記;免去陳奎元同志的河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李克強,1955年7月生,安徽定遠人。1974年參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在職研究生畢業,法學學士、經濟學博士。1974年3月,在安徽省鳳陽縣大廟公社東陵大隊插隊。1976年11月,任中共安徽省鳳陽縣大廟公社大廟大隊黨支部書記。1978年3月,進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任校學生會負責人。1982年2月,任北京大學團委書記,共青團中央常委、學校部部長兼全國學聯秘書長。1983年12月,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1985年11月,在共青團第十一屆四次會議上當選為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1988年至1995年在職就讀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1990年8月當選為第七屆全國青聯副主席。1993年3月起兼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院長。1993年5月至1998年6月任共青團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第一書記。1998年6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書記。1998年7月河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任命為河南省副省長、代省長。1999年2月在河南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當選為河南省省長。2002年12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是中共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