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昨天,備受關注的海南省最大一宗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瓊山海再文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在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一審判決,六名罪犯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名罪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名罪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十名罪犯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據海南日報報道,社會學家譚松林、彭邦富認為,當前中國內地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有五種類型:
一是“滲透型”。指被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和臺灣當局法律法規定性為黑社會的那部分組織,滲入內地,建立據點,吸收成員而形成的團伙。主要有臺灣的“竹聯幫”、“四海幫”、“澎湖幫”,香港的“十四K”、“新義安”、“水房”、“和勝和”等。他們在大陸發展組織進行走私、偷渡、搶劫等犯罪活動。
二是“幫派型”。即以幫會名義組織的犯罪團伙。他們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破壞社會治安。這類團伙雖不具有舊的幫會性質,但模仿幫會,取有幫名,設有幫主,立有幫規,定有隱語暗號,以入幫儀式吸收新成員入伙。此類團伙城市和農村都有,活動猖獗的主要是在舊幫會曾經盤踞的長江流域一帶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
三是“企業型”。以公司名義組織的犯罪團伙。他們為攫取權力和錢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詐騙,網羅人員,并模仿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控制成員,進行犯罪活動。浙江寧波破獲的以張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團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員為核心,以居住地作為作惡區域,網羅不法分子,稱霸鄉里,違法犯罪。最早發現和破獲這類團伙的是遼寧營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強拿硬要、欺行霸市為特征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