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消息,近日,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針對許多煤礦企業的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存在問題,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專門下發了加強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了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存在的五大問題,并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加強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監察工作提出五項要求。通知說,近幾年,許多煤礦企業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安全投入,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得到了普遍應用。截至2001年底,國有重點煤礦共裝備了313套系統,這些系統全年共報警45000余次,斷電15000余次,在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部分煤礦對系統的裝備、管理和培訓不到位,未能有效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知稱,通過調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五項:
一是不按規定裝備。
二是裝備不到位。
三是管理不嚴、違章操作。
四是違反規定調高斷電值。
五是監控人才流失嚴重。
提出的五項要求是:
1.要提高對加強系統管理和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加強對系統裝備工作的監察。對裝備不到位,不按規定安設瓦斯傳感器、斷電控制和數據遙傳的工作面,也要實施停產整頓。
3.加強對系統管理工作的監察。必須按規定對系統進行調試、校正,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對甩掉或破壞系統的斷電功能、調高斷電值等違章行為要予以嚴厲查處。
4.加強對監控培訓工作的監察。目前可參照特種作業人員的有關規定,對監控人員進行培訓,沒有取得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不得上崗。
5.加強對系統性能和質量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