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史美倫17日稱,信息披露質量成為中國證監會下一步監管工作的重點,要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有效性,提高證券市場透明度。
史美倫是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國際研討會上作出此番表述的。研討會上,史美倫發表了《貫徹高質量信息披露理念 不斷提高證券市場透明度》的主題演講。
史美倫演講中強調,要貫徹高質量信息披露理念,不斷提高證券市場透明度。所謂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而有效。"真實、準確、完整"是中國證監會一貫堅持的信息披露原則。真實性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中國證監會一直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實性的監管放在首要位置。任何不如實披露信息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查處。
談及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時,她表示,有效性首先體現在其內容上,即與投資者的價值,判斷和股價波動密切相關;其次,其形式必須重點突出,淺白易懂。評判信息披露質量的高與低的主體是廣大投資者。只有投資者認為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實有效的,這種信息披露才是高質量的。
史美倫稱,中國證監會將從投資者的需求出發,提高對信息披露有效性的要求。今年,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一起,對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及信息需求情況進行了調查。該調查面向廣大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都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她說,在此基礎上著手對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規則進行完善:投資者認為重要的信息,要求披露得更詳細;投資者認為不重要的信息,披露可適當簡化。同時,根據機構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不同的信息需求,要求網上披露的信息內容更為詳盡;報刊上披露的摘要應當言簡義賅,一目了然。
史美倫透露,目前證監會還著手將一部分公告表格化和用文淺白化,使信息的披露更透明,通過完善規則和加強監管,促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的提高。
她指出,在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規范和管理的最主要制度之一,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基石。在我國加入WTO的歷史性關口,建立合理和完備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對于堅定投資者信心、提高中國證券市場透明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史美倫在講演中亦強調,要加強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員的誠信建設,積極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制度和誠信問責機制;積極貫徹公司治理的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強對中介機構監管,引導其完善內部控制,樹立誠信和自律意識,培育市場自身約束機制;在司法上,積極推進民事訴訟機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