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香港特區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10日表示,今年10月24日第74期臺灣版《壹周刊》部分內容不雅,包括一幅恐怖怪嬰書脊封面及兩篇與性有關的文章,已經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影視處計劃檢控發行商,同時也發出警告,如果再犯最高可被判罰款80萬港幣及入獄12個月。
據臺灣媒體報道,這已經是臺灣版《壹周刊》第四度遭香港影視處檢控,每一回負責發行的香港發行商德記書報有限公司都被判罰款5000元港幣。
香港特區淫褻物品審裁處最近也曾評定臺灣版《壹周刊》73期“海上淫窟直擊”封面及內文有不雅成分。根據法令,任何不雅物品都不得售予18歲以下人士,且必須有不透明封套及警告告示才能公開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