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三十日電 香港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天稱,十七名內地旅客因違反逗留條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這十七名男被告,年齡介乎二十八至五十九歲,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的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十四日至三個月。
本月二十八日,香港入境處展開代號“觸角行動”的全港打擊非法勞工行動。該處特遣隊人員在行動中共拘捕三十七名人士,包括三十六名內地旅客及一名香港人。上述十七名內地旅客被捕時正在美孚一間酒樓從事裝修。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所有旅客無論受薪與否,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準前,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雇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港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也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