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深圳市將于明天上午在全市統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
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出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為檢驗深圳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性能,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定于2002年11月20日在全市統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
根據通告,防空警報的鳴放時間為北京時間2002年11月20日上午9時30分開始,至9時45分。防空警報鳴放期間,深圳市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