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得到人權專家的認可,英國著名的人權法權威專家彭力克(David Pannick)認為,二十三條立法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在法律原則上也無不恰當之處。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彭力克是受特區律政司的委托,就特區政府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相符等問題,提供意見。彭力克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賦予的權利,不是絕對的;所有人均需要在個人利益與其它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所以,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的落實,均必須切合這項大原則。
至于市民較關注的條文,例如與外國或內地政治組織的聯系問題,彭力克認為,該條文列明只有該組織在內地受到禁制后,特區保安局才能加以取締,這建議并沒有不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