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重慶合川婦女楊某本是有夫之婦,在沒與丈夫解除婚約的情況下和其他異性同居,6月被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前不久,市檢察院在檢查中發現楊某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根據《刑法》規定,該院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建議,提請法院撤銷緩刑。
據重慶晚報報道,日前,合川市法院依法對楊某撤銷緩刑,予以收監。(刁竹、何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