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10月13日,廣東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決定,罷免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李經緯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有關決定稱,根據省人民檢察院報告,廣東省選出的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李經緯涉嫌貪污犯罪,已不適宜再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據此,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根據有關規定,決定罷免李經緯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