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0日電 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昨天決定,鑒于王懷忠嚴重違法違紀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二項的規定,撤銷王懷忠的安徽省副省長職務。
據媒體報道,王懷忠早年曾當過生產隊記工員,大隊黨支部書記、公社團委書記。后來擔任鄉鎮長、鄉鎮黨委書記,并順利進入縣委常委。王懷忠的升遷速度相當快。1993年,他當上阜陽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后,兩年之內就升任地委書記。次年撤地改市,成為市委書記。三年之后,又成為安徽省分管農業、農村方面工作的副省長。
據稱,王懷忠早在任阜陽市委書記時,就大肆賣官,受賄索賄。有一首民謠“只要反腐不放松,早晚抓住王懷忠”在當地流傳甚廣。
中新網早在去年11月2日就披露了王懷忠因涉嫌經濟犯罪被立案審查的消息。他最后一次在官方媒體露面,是當年4月6日關于他在蕪湖、巢湖等地檢查糧食清查工作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