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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華航被指在4次空難中已獲賠近27億新臺幣 2002年07月27日 15:02 中新網香港7月27日消息:臺北訊,臺灣“華航”空難第三次理賠協調會召開前夕,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日公布“華航”在過去四次空難中,總共獲理賠近27億元新臺幣。如果加上這次澎湖空難,消基會預估“華航”的“非常利益”超過30億元新臺幣。 消基會董事長游明國解釋稱,該會是從華航公開說明書來計算華航因空難所獲得的“非常利益”。其中,1995年在香港啟德機場的意外中,“華航”獲賠1億多元新臺幣,日本名古屋空難又獲3億多元,桃園大園空難更高達12億元,加上香港赤鱲角機場意外的9億多元,過去四次飛安意外中,“華航”總共獲得了26億9590萬元。 游明國指出,“華航”獲得保險公司的飛機機身理賠與旅客責任險理賠總和,都超過“華航”付給罹難者家屬的理賠及善后處理費用。游明國透露,“華航”此次澎湖空難的飛機機身理賠金約6.6億元新臺幣,但還不知道旅客責任險的數字。 但“華航”方面表示,發生“空難”后由失事飛機所獲得保險理賠,即使在辦理各項空難賠償后尚有結余,也不夠買另一架新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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